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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驗求穴法 第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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令患人平身正坐,自以右手從右肩上住附項,伸指直搭背上,以墨記其中指指頭所及處。 左手亦然,記之。 又以胛骨上角摸索至胛骨下頭,其間當有四肋三間 ﹝其四肋自胛骨橫排至脊骨上,用力按摩。如覺隱指,是筋而非骨。《千金方》謂,筋間空處,疑四肋肋字為誤。而王唯一於《銅人灸經》中,又並改筋間為肋間,及以右手從右肩上住亦同。《千金翼》改為左肩上住,若以右手搭左肩,則指之所及在第五椎下,去穴甚遠,皆非是,當以方為正也。﹞ 灸穴當三間之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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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胛骨下容側指許,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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