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普濟方•鍼灸》(明•朱梓撰)西元1406年

 卷一:

 流注指微鍼賦:

(以鍼醫訣式流注指微為韻)

疾居榮衛。

榮者血也。衛者氣也。由腸胃受穀化血氣所為也。上焦出氣。以溫分肉而養筋通腠理。中焦出氣如漚。上注谿谷而滲孫脈﹝tertiary_collaterals﹞。津液和調。變化而為血。血和則孫脈﹝tertiary_collaterals﹞先滿。乃注絡脈﹝collaterals﹞。乃注於經脈。陰陽以張。因息乃行。行有紀綱。周有道理。與天協議。不得休止。切而調之。調設失度。致生其疾。疾者百病之總名也。

百病之始。皆由風、寒、暑、濕饑飽勞逸而得之。

 或起于陰。或起于陽。所傷各異。虛實不同。或著孫脈﹝tertiary_collaterals﹞。或著絡脈﹝collaterals﹞。或著經脈或著于衝任脈﹝RN﹞。或著于腸胃之膜原﹝membrane_source﹞。邪氣浸淫。不可勝論。

扶救者鍼。

救病之功。調虛實之要。九鍼﹝nine_needles﹞最妙。各有所宜。

 熱在頭身宜鑱鍼﹝shear_needle﹞。

 肉分﹝seam_of_the_flesh﹞氣滿宜員鍼﹝rounded_needle﹞。

 脈氣虛渺宜鍉鍼﹝arrowhead_needle﹞。

 瀉熱出血發洩固疾宜鋒鍼﹝lance_needle﹞。

 破癰腫出膿血宜鈹鍼﹝sword_needle﹞。

 調陰陽去暴痹宜員利鍼﹝rounded_sharp_needle﹞。

 治經絡中病痹宜毫鍼﹝filiform_needle﹞。

 痹深居骨節腰脊腠理之間宜長鍼﹝long_needle﹞。

 虛風舍於骨節皮膚之間宜大鍼﹝big_needle﹞。

觀虛實與肥瘦:

《經》云:虛則補之。實則瀉之。不實不虛,以經取之。若虛實不明必先觀其形之肥瘦。方明鍼刺之淺深。若以身中分寸肥與瘦同用。

 是謂淺深不得。反為大賊也故肥人刺深。瘦人刺淺。以與本藏所屬部分齊平為期。所以無過不及之傷也。

辨四時之淺深。

四時者,所以分春、夏、秋、冬之氣所在以調之也。

 春氣在毫毛。夏氣在皮膚。秋氣在分肉。冬氣在筋骨。

 《經》云:春夏刺淺。秋冬刺深。各以其時為則。又肥人宜深刺之。瘦人宜淺刺之。

取穴之法。但分陰陽而谿谷。

陰者,陰氣也。陽者,陽氣也。

 謂陽氣起於五指之表。陰氣起於五指之裏也。

 肉之大會為谷。肉之小會為谿。分肉之間。谿谷之會。以行榮衛以會大氣。

 谿谷有三百六十五穴會。亦應一歲。故取穴之法。分其陰陽表裏部分。谿谷遠近。同身寸取之。舉臂拱手直立偃側﹝supine_posture﹞。皆取穴法也。逐穴各有所宜。

迎隨逆順。須曉氣血而升沉。

《經》云:迎隨者,要知榮衛之流行。經脈之往來也。隨其經逆﹝menstrual_counterflow﹞順而取之。

 《靈樞》曰:瀉者迎之。補者隨之。若能知迎知隨。令氣必和。和氣之方。

必通陰陽升降上下源流。手之三陰。從藏走至手。手之三陽。從手走至頭。足之三陽。從頭下至足。足之三陰。從足上走至腹。絡脈﹝collaterals﹞傳注。周流不息。故經脈者,行血氣通陰陽以榮於身者也。

 《本論》云:夫欲用迎隨之法者,要知經絡逆順淺深之分。

 諸陽之經。行於脈外。諸陽之絡。行於脈內。

 諸陰之經。行于脈內,諸陰之絡,行之於脈外。

 仍各有所守之分。

故知皮毛者肺之部。肌肉者脾之本。筋者肝之合。骨髓者腎之屬。血脈者心之分。各刺其部。無過其道。

 是謂大妙。迎而奪之有分寸。隨而濟之有淺深。深為太過。能傷諸經。淺為不及安去諸邪。

是以足太陽之經。刺得其部。迎而六分。隨而二分。

  足太陽之絡。迎而七分。而二分。

 手太陽之絡。迎而九分。隨而四分。

 手陽明之經。迎而九分。隨而四分。

 手陽明之絡。迎而八分。隨而三分。

 足陽明之經。迎而一寸。隨而五分。

 足陽明之絡。迎而六分。隨而一分。

 手少陽經。迎而六分。隨而一分。

 手少陽絡。迎而七分。隨而二分。

 足少陽經。迎而八分。隨而三分。

 足少陽絡。迎而一寸。隨而五分。

 手太陰經。迎而九分。隨而四分。

 手太陰絡。迎而七分。隨而二分。

 足太陰經。迎而一寸。隨而五分。

 足太陰絡。迎而八分。隨而三分。

 手少陰。迎而七分。隨而二分。

 手少陰絡。迎而六分。隨而一分。

 足少陰經。迎而六分。隨而一分。

 足少陰絡。迎而一寸。隨而五分。

 手厥陰經。迎而七分。隨而三分。

 手厥陰絡。迎而六分。隨而一分。

 足厥陰經。迎而八分。隨而三分。

 厥陰絡。迎而九分。隨而四分。

斯皆經絡相合。補生瀉成。不過一寸。鍼入貴速。既入徐進鍼﹝needle_insertion﹞出貴緩。急則多傷。明須慎之。勿為殆事。

男子左瀉右補。女子右瀉左補。轉鍼迎隨。補瀉之道。明於此矣。

原夫指微論中。賾義成賦。

指微論三卷。亦是何公所作。探經絡之賾。原鍼刺之理。明榮衛之清濁。別孔穴之部分。然未廣傳於世。今於論內自取其義以成此賦。

知本時之氣開。說經絡之流注。

 《本論》云:流者行也。注者住也。流為氣血之也。一呼脈行三寸。一吸脈行三寸。呼吸定息。脈行六寸。如流水走蟻。涓涓不息。不可暫止。

 又云:流而為榮衛。彰而為顏色。發而為音聲。速則生熱。遲則生寒。結則為瘤贅。陷則為癰疽﹝welling-and_flat-abscesses﹞。故知流者不可止。若人誤中則有顛倒昏悶之疾。

 又云:注者住也。謂十二經絡。

 各至本時。皆有虛實邪正之氣。注於所括之穴。

 所謂得時謂之開。失時謂之闔。氣開當補瀉氣閉忌鍼刺。

 聖人深慮此者,恐人勞而無功。

 豈可昧氣開流注之道哉。其氣開注穴之法。

七韻中說之矣。每披文而參其法。覆經而察其言。明諭其隱。皆知實虛總附。

 夫披文覆經者學人之情也。既窮其理。賾其義。知其根。得其源。以見聖人之心乎。觀何公作流注之賦玄辭妙語。可謂達理。非是自炫也。移疼住痛。如有神鍼。

暴疾沉至危篤。刺之勿誤。

久病,虛弱之人。忽暴感疾于榮衛。傳於臟腑。其病必危篤而沉重也。明者是時深慮損益。慎勿輕忽。自恃聰俊。當須察其何經所苦。補瀉鍼刺。去之勿誤也。

詳夫陰日血引。值陽氣流。

 賈氏云:陽日氣先脈外。血後脈內。陰日血先脈外氣後脈內,交貫而行於五臟五腑之中。

 各注井、滎、俞、經、合五穴。共五十穴。唯三焦受十經血氣。

次傳包絡。又各注五穴。通前十二經。共六十穴。才合得十六難內六十首也。

 越人言:三部九候﹝three_body_parts_and_nine_pulse_taking_sites﹞。各有頭首也。

 及《素問》言六十首。今世不傳。既言不傳。其文不載六十首字也。

 余以所過為原六穴即是陰陽二氣出入門戶也。則陽脈出行二十五度。

 陰脈入行二十五度。則皆會於六穴中出入也。

 其五臟五腑收血化精合處。便是逐經原氣也。

 其餘精者,助其三焦。其受十經精氣。則次傳心包絡。始十二經血氣遍行也。如一經精氣不足。則便成病也。既然有病。

即不根據此行度也。至令諸經失時。又更引毒氣遍行。所流到處。即各見本經脈候。或大或小或浮或沉。病患或寒或熱。或輕或重。因證取之耳。

口溫鍼暖。

 凡下鍼。先須口內溫鍼﹝warm_needling﹞令暖。不唯滑利而少痛。亦借已和氣與患者榮衛無寒暖之爭。便得相從。若不先溫鍼暖。與血氣相逆。寒溫交爭。而成瘡者多矣。

牢濡深求。

《經》云:實之與虛者,牢濡之意。氣來實牢者為得。虛濡者為失。

 凡欲其補瀉。即詳五臟之脈。及所刺穴中。如氣來實牢者可瀉之。虛濡者可補之也。

諸經十二作數。絡脈﹝collaterals﹞十五為周。

 手足各有三陰三陽之脈。合為十二經脈﹝the_twelve_meridians﹞。每一經各有一脈絡。餘有陽蹺之絡。陰蹺之絡。脾之大絡。合為十五絡脈﹝collaterals﹞﹝the_fifteen_collaterals﹞。周者,為十二經十五絡二十七氣。周流於身者也。

陰俞六十臟主。

 臟謂五臟肝、心、脾、肺、腎。並心包之脈。合之有六。

 俞謂井、滎、經、合非皆俞也。

 然井、滎、俞、經、合者,

肝之井。大敦穴﹝LR01﹞也。

 滎,行間穴﹝LR02﹞也。

 俞,太衝穴﹝LR03﹞也。

 經,中封穴﹝LR04﹞也。

 合,曲泉穴﹝LR08﹞也。

心之井。少衝穴﹝HT09﹞也。

 滎,少府穴﹝HT08﹞也。

 俞,神門穴﹝HT07﹞也。

 經,靈道穴﹝HT04﹞也。

 合,少海穴﹝HT03﹞也。

脾之井。隱白穴﹝SP01﹞也。

 滎,大都穴﹝SP02﹞也。

 俞,太白穴﹝SP03﹞也。

 經,商丘穴﹝SP05﹞也。

 合,陰陵泉穴﹝SP09﹞也。

肺之井。少商穴﹝LU11﹞也。

 滎,魚際穴﹝LU10﹞也。

 俞,太淵穴﹝LU09﹞也。

 經,經渠穴﹝LU08﹞也。

 合,尺澤穴﹝LU05﹞也。

腎之井。湧泉穴﹝KI01﹞也。

 滎,然谷穴﹝KI02﹞也。

 俞,太谿穴﹝KI03﹞也。

 經,復溜穴﹝KI07﹞也。

 合,陰谷穴﹝KI10﹞也。

心包之井。中衝穴﹝PC09﹞也。

 滎,勞宮穴﹝PC08﹞也。

 俞,大陵穴﹝PC07﹞也。

 經,間使穴﹝PC05﹞也。

 合,曲澤穴﹝PC03﹞也。五臟之俞。

各有五。則五五二十五俞。並心絡五俞。共三十。以左右見言之。六十俞穴﹝Shu-Stream_point﹞也。

陽穴七十二腑收。

 腑謂六腑。非兼九形腑也。

 穴,俞穴﹝Shu-Stream_point﹞也。

 亦謂井、滎、俞、原、經、合也。肝之腑膽。

膽之井者,足竅陰穴﹝GB44﹞也。

 滎,俠谿穴﹝GB43﹞也。

 俞,頭臨泣穴﹝GB15﹞也。

 原,丘墟穴﹝GB40﹞也。

 經,陽輔穴﹝GB38﹞也。

 合,陽陵﹝GB34﹞,泉穴也﹝GB34﹞。

心之腑小腸。小腸之井者,少澤穴﹝SI01﹞也。

 滎,前谷穴﹝SI02﹞也。

 俞,後谿穴﹝SI03﹞也。

 原,腕骨穴﹝SI04﹞也。

 合,小海穴﹝SI08﹞也。

脾之腑胃。胃之井者,厲兌穴﹝ST45﹞也。

 滎,內庭穴﹝ST44﹞也。

 俞,陷谷穴﹝ST43﹞也。

 原,衝陽穴﹝ST42﹞也。

 經,解谿穴﹝ST41﹞也。

 合,三裏穴也。

肺之腑大腸。大腸之井者,商陽穴﹝LI01﹞也。

 滎,二間穴﹝LI02﹞也。

 俞,三間穴﹝LI03﹞也。

 原,合谷穴﹝LI04﹞也。

 經,陽谿穴﹝LI05﹞也。

 合,曲池穴﹝LI11﹞也。

腎之腑膀胱。膀胱之井者,至陰穴﹝BL67﹞也。

 滎,通谷穴﹝KI20﹞也。

 俞,束骨穴﹝BL65﹞也。

 原,京骨穴﹝BL64﹞也。

 經,昆侖穴﹝BL60﹞也。

 合,委中穴也﹝BL40﹞。

心包之腑三焦。三焦之井者,關衝穴﹝SJ01﹞也。

 滎,液門穴﹝SJ02﹞也。

 俞,中渚穴﹝SJ03﹞也。

 原,陽池穴﹝SJ04﹞也。

 經,支溝穴﹝SJ06﹞也。

 合,天井穴﹝SJ10﹞也。

 如是六腑各有六。則六六三十六俞。

以左右脈共言之。則七十有二俞穴﹝Shu-Stream_point﹞也。

 取穴部分。見於井滎圖說。

刺陽經者,可臥鍼而取。

 衛者屬陽,皮毛之分。當臥鍼而刺之。若深刺傷陰分,傷榮氣也。

奪血絡者,先俾指而柔。

 奪血絡者,取榮氣也。榮氣者,經隧也。

 《靈樞》曰:經隧者鍼。取榮家之氣。不能損衛氣也。

 《經》云:刺榮無傷衛。刺衛無傷榮也。

呼為迎而吸作補。

 瀉者迎之。補者隨之。有餘則瀉。不足則補。

 瀉者,吸則內鍼。無令氣散。靜以久留。無令邪布。候呼盡乃去。大氣皆出。是名曰瀉。

 補者,捫而循之。切而散之。推而按之。彈而弩之。抓而下之。外引其門。以閉其神。呼盡內鍼。靜以久留。以氣至為故。候吸引鍼。氣不得出。各在其處。推闔其門。令神氣存。大氣留止。故命曰補。

 凡善治者,察其所痛。以知病有餘不足。當補則補。當瀉則瀉。無逆天時。

 是謂至治之妙。

逆為鬼而從何憂。

 逆者,謂當刺之日。與病五行相形遞為鬼賊。而不順也。從者,五臟之氣。與日相和。而不相侵淩也。

 凡刺之理。當擇吉日。與本病之藏氣各無侵淩刑制。下鍼順從。而何憂哉。

淹疾延患。著灸之由。

 若病有久淹。因寒而得。或陰證多寒。

 或者風、寒、濕痹﹝dampness_arthralgia﹞腳氣﹝barbiers﹞之病。

 或者上實下虛厥逆之疾。男子勞傷。婦人血氣之屬。並可用鍼灸。亦有不可灸者,近髓之穴。陽證之病。不可灸也。

燥煩藥餌而難極。必取八會。

 燥煩熱盛在於內者,宜取八會之氣穴也。

 府會太倉﹝RN12﹞,中脘穴﹝RN12﹞。

 藏會季脇﹝costal_cartilage﹞,章門穴﹝LR13﹞。

 筋會陽陵泉穴﹝GB34﹞

 髓會絕骨穴﹝GB39﹞。

 血會膈俞穴﹝BL17﹞。

 骨會大杼穴﹝BL11﹞。

 脈會太淵穴﹝LU09﹞。

 氣會三焦膻中穴﹝RN17﹞。

此是八會穴﹝eight_influential_points﹞也。

癰腫奇經而蓄邪。先由砭瘳。

 《經》云:病患脈隆盛入於八脈。而不環周。十二經亦不能拘之。其受邪氣蓄積腫熱。宜砭刺出血。古者以砭石為鍼。

 《山海經》曰:高氏之山。有石如玉。可以為鍼。即砭石也。今人以披鍼代之也。

況乎甲膽乙肝。丁心壬水。

 甲膽乙肝者,謂五臟五腑。拘之十干。陽干主腑。陰干主臟。

 故《天元冊》又曰:膽甲肝乙。小腸丙心丁。胃戊脾己。大腸庚肺辛。膀胱壬腎癸。五臟五腑。收血化精合處。便是三焦包絡二經元氣也。合為十二經遍行也。

 賈氏各分頭首。十日一終。營運十干。皆以五子建元日時為頭也。

生我者號母。我生者名子。

 夫五行者,在人為五臟。注穴為井、滎、俞、經、合。相合為夫妻。

 我克者為七傳。克我者為鬼賊。我生者為子。生我者為母也。

春井夏滎。乃邪在。秋經冬合。乃刺矣。

 此言逐四時取井滎之法也。

 假令春木旺刺井。夏火旺刺滎。季夏土旺刺俞。秋金旺刺經。冬水旺刺合。

 四時刺法﹝acupuncture_technique﹞。

 根據此推之。以瀉逐時所勝邪毒者也。聖人所謂因其時而取之。以瀉邪氣出也。

犯禁忌而病複。

 禁忌者,非惟人神所在也。謂大饑大渴。大寒大熱。大飽大醉大虛大竭。大勞大困。皆為鍼家之禁忌。若虛實不分。淺深不及。犯觸人神。顛倒四時。其病癒而必複。切須誡之誡之。

用日衰而難已。

 《本論》云:病於當日之下。受五刑之刑制者,其病刺而難愈也。

 心病遇庚日。肝病遇辛日。脾病遇乙日。肺病遇丁日。腎病遇己日。

 小腸病遇壬日。大腸病遇丙日。胃遇甲日。膽遇庚日。膀胱遇戊日。

 斯皆本臟正氣遇日下受制而氣衰。刺病難愈故也

孫絡﹝tertiary_collaterals﹞在於肉分﹝seam_of_the_flesh﹞。血行出於支裏。

 孫絡﹝tertiary_collaterals﹞。小絡也。謂絡之支分也。行於分肉之間有血留止。刺而去之。無問脈之所會。

悶昏鍼運。經虛補絡須然。

 《本論》云:若學人深明氣血往來。取穴部分不瘥。補瀉得宜。必無鍼運昏倒之疾。或匆忙之際。畏刺之人。多鍼則傷。壯者氣行自已。怯者當速救療假令鍼肝經感氣運。以補肝經合曲泉穴﹝LR08﹞,之絡。假令鍼肝絡血運。以補本經曲泉穴﹝LR08﹞,之經。鍼入復蘇。效如起死。他皆仿此。

疼實癢虛。瀉子隨母要指。

 病之虛實也。癢則為虛。疼則為實。

《刺法》云:虛則補其母。實則瀉其子。假令肝臟實。

 瀉肝之滎行間穴﹝LR02﹞。屬火是子。肝臟虛。補肝之合曲泉穴﹝LR08﹞。屬水是母。

 凡刺只取本經井、滎、俞、經、合五行。子母補瀉。此乃大要也。

想夫先賢迅效。無出於鍼經。今人愈疾。豈難於明醫。

 古之治疾。特論鍼石。

《素問》先論刺後論脈。

 《難經》先論脈後論刺。刺之與脈。不可偏廢。昔之越人起死。華佗愈躄﹝cripple﹞。非有神哉。皆此法也。離聖久遠。後學難精。所以鍼之玄妙。罕聞於世。今時有疾多求醫命藥用鍼者寡矣。

徐文伯瀉孕于苑內。斯由甚速。

 昔宋太子性善醫書。出苑見一有孕婦人。太子自為診之。是一女。令徐文伯亦診之。乃一男一女。太子性急。欲剖腹視之。伯因自請鍼之令落於是瀉足三陰交﹝SP06﹞。補手陽明合谷﹝LI04﹞。胎應鍼而落。果如文伯之言也。

范九思療咽于江夏。聞見言稀。

 傳曰:嘉中有太傅程公。守任于江夏。因母之暴患咽中有癰。卒然而長。塞氣不通。命醫者止可用藥治之。勿施鍼以損之。

 醫曰:咽中氣上不通。豈能用藥。藥既下之。豈能卒效。故眾醫不敢措治。

 尋有醫博範九思云:有藥須用先使新筆點之。癰疽﹝welling-and_flat-abscesses﹞即便瘥。

 公遂取新筆與之。九思乃以點藥上癰。藥到則有紫血頓出。漸氣通而瘥。

 公曰:此達神聖之妙矣。公命九思飲。而求其方。

 九思大笑曰:其患是熱毒結於喉中。塞之氣不宣通。病以為甚。公堅執只可用藥。不可用鍼。若從公意。則必誤矣。若不從公意。固不能施治。九思當日。曾以小鍼藏於筆頭中。妄以點藥。乃鍼開其癰而效也。若非如此。何如紫血傾下也。

 公方省而歡曰:鍼有劫病之功。驗於今日。

 古人云:為將不察士卒之能否。則不能決勝。為醫不察藥性之主治。則不能便瘥。又將無深謀遠慮。則無必勝也。醫無先機遠見。治無必效也。

大抵古今遺跡。後世皆師。

 古人遺留軌范。使後人仿學。況於鍼術。隱奧難究妙門出乎其類者,今之世誰能之。故聖人云:不可不遵先聖遺文也。

王纂鍼魅而立康。獺從被出。

 傳曰:王纂少習醫方。尤精鍼石。遠近知名。嘉祐中縣人張方女。因暮宿廣陵廟中。下有一物。假作其婿。因被魅感而病。纂因用鍼。一鍼有一獺從女被中走出。而病癒矣。

秋夫療鬼而獲效。魂免傷悲。

 昔宋徐熙字秋夫。善醫方。為丹陽令時。常聞鬼呻吟甚淒苦。

 秋夫曰:汝是鬼何須如此?

 答曰:我患腰痛﹝lowback_pain﹞。死雖為鬼。痛苦尚不可忍。聞君善醫願相救濟。

 秋夫曰:吾聞鬼無形。何由措置。

 鬼云:縛草作人。予根據入之。但取孔穴鍼之秋夫如其言。為鍼腰腧﹝DU02﹞二穴。肩井﹝GB21﹞,二穴,設祭而埋之。

 明日見一人來謝曰:蒙君醫療。複為設祭。病今已愈。感惠實深。忽然不見。

 公曰:夫鬼為陰物。病由告醫。醫既愈矣。尚能感激。況於人乎。鬼姓斛名斯。

既而感指幽微。用鍼直訣。

 此皆指微論中。用鍼幽微之直訣也。

竅齊於筋骨。皮肉刺要。

 竅者,穴也。齊者,淺深之宜也。

 《經》云:刺皮無傷骨刺骨無傷髓。病有浮沉。刺有淺深。各至其理。無過其道。過則傷。不及則生外壅。壅則邪從之。淺深不得。反為大賊。內動五臟。故生大病。

痛察於久新。腑臟寒熱。

 痛者,病也。

 夫人病有久新。臟病腑病。寒熱虛實。

 宜細詳審調。鍼形短長鋒類不等。窮其補瀉。各隨病所宜用之。接氣通經。短長根據法。

 《本論》云:夫欲取偏枯﹝hemilateral_withering﹞久患榮衛諸疾。多是愈而複作者,

由氣不接而經不通流。雖有臨時之快。客氣勝真。病當未愈也。當此乃上接而下引。呼吸多少。

 經脈長短。各有數定之法。

 手三陽接而九呼。過經四寸。

 手三陰接而七呼。過經五寸。

 足之三陽接而一十四呼。過經四寸。

 足之三陰接而一十二呼。過經五寸。重者倍之。吸亦同數。

 此接氣通經。呼吸長短之法也。

裏外之絕。羸盈必別。

夫五臟裏外者,謂

 心肺在膈上。通於天氣也。心主于脈肺主於氣。外華榮於皮膚。故言外也。

 腎肝在下。通於地氣。以藏精血。實於骨髓。

 心肺外絕。則皮聚毛落。腎肝內絕。則骨痿筋緩。

 其時學人。不能別裏外虛實。致使鍼藥誤投。

 所以實實虛虛。損不足益有餘。如此死者,醫殺之耳。

勿刺大勞。使人氣亂而神隳。

 《禁刺論》曰:無刺大勞人。勞則喘息汗出。裏外皆越。故氣耗亂。神隳散也。

慎妄呼吸。防他鍼昏而閉血。

 呼吸者,使陰陽氣行流上下。經歷五臟六腑。

 若鍼刺妄行呼吸。陰陽交錯。則鍼昏閉血。氣不行也。

又以常尋古義。由以藏機。遇高賢真趣。則超然得悟。逢達人示教。則表我扶危。

 先賢之書。文理之深。隱義難窮。或字中隱義。或假令一隅。妙要難窮。遇高達之士。方得其趣。不可穿鑿。

男女氣脈。行分時合度。

《本論》云:夫男女老幼。氣候不同。春、夏、秋、冬。寒暑各異。

 春氣生而脈氣緩。夏暑熱而脈行遠。

 秋氣燥而脈行急。冬氣寒而脈凝澀。

 小兒之脈應春。壯年之脈應夏。四十以上如秋。六十以後如冬。其病有寒熱。脈有遲速。一一參詳。不可一概與天同度矣。

 《難經》云:一呼脈行三寸。一吸脈行三寸者,平人脈法也。微有抱病之人皆失天之度。地之紀。脈之用。不可與平人脈相合也。其診取法。當以一息五至為與天同度。不及應春。不及應冬。太過應秋。太過應夏。應春冬者,宜留鍼﹝retention_of_needle﹞待氣至。應秋夏者,吸呼數畢。便宜去鍼。此之謂也。

養子時克注穴必須根據。

 養子時克住穴者,謂逐時注臟腑井滎之法也。每一時辰相生養子五度。

 各注井、滎、俞、經、合五穴。

 晝夜十二時。氣血行過六十餘穴也。

 每一穴血氣分得一刻六十分六厘六毫六絲六忽六杪。

 此是一穴之數也。六十穴共成百刻。要求日下井滎。

用五子建元日時取。假令甲日甲戌時。

 膽統氣初出足竅陰穴﹝GB44﹞為井木。流至小腸為滎火。氣過前谷穴﹝SI02﹞,注之胃為俞土。氣過陷谷穴﹝ST43﹞又病過本原丘墟穴﹝GB40﹞。但是六腑各有原穴﹝Yuan-Primary_point﹞。則不系屬井滎相生之法。

 即是陰陽二穴門戶也。行之大腸為經金。氣過陽谿穴﹝LI05﹞。所入膀胱為合水。氣入委中穴﹝BL40﹞。而終此是甲戌時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相生五度一時辰流注五穴畢也。他皆仿此。

今詳定療病之宜。神鍼法式。廣搜難素之秘文密辭。深考諸家之肘函妙臆。故稱瀘江流注之指微。以為後學之規則。

 

經筋醫理探源(永康堂‧張辰奕0934-020-265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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