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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血證論》(清•唐容川撰)

 卷二:

 齒衄﹝bleeding_gums﹞:

齒雖屬腎。而滿口之中。

 皆屬於胃。以口乃胃之門戶故也。牙床尤為胃經脈絡所繞。 故凡衄血﹝epitaxis﹞。

 皆是胃火上炎。血隨火動。

 治法:總以清理胃火為主。胃中實火。口渴﹝Thirst﹞、齦腫﹝painful_swollen_gums﹞。發熱﹝fever﹞便閉﹝fecal_block﹞。脈洪數者。通脾瀉胃湯,加蒲黃藕節治之。

 如大便不閉者。不須下利。但用清涼解之。犀角地黃湯,加葛根貫仲枳殼萊菔汁。

 胃中虛火。口燥齦糜。其脈細數。血不足者,宜甘露飲。加蒲黃以止衄。玉女煎。引胃火以下行。兼滋其陰。

 以上兩條。所論齒齦虛實。二證均屬於火。有火中挾風者,宜加防風白芷。火中挾濕者,宜加防己木通。

 亦有腎虛火旺。齒豁血滲。以及睡則流血。醒則血止者。

 皆陰虛。血不藏之故。統以六味地黃湯,加牛膝二冬碎補蒲黃。上盛下虛。火不歸元。尺脈微弱。寸脈浮大者:加桂附。

 外治之法:宜用冷水漱口。取血遇冷則凝之義。醋漱。取酸以收之之義。百草霜糝。十灰散糝。取血見黑則止。亦以清降其火。火降則血降也。枯礬五倍子蚯蚓。同為末糝。更能固牙。

經筋醫理探源(永康堂‧張老師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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