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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血證論》(清•唐容川撰)

 卷三:

 汗血﹝sweat_pore_bleeding﹞:

汗者。氣分之水。其源出於膀胱。

 《內經》云:膀胱者。州都之官。津液藏焉。氣化則能出矣。膀胱之氣。從三焦。行腠理。充肌肉。達於皮毛。以衛外為固。陽氣衛外。百邪不入。

 故其經稱為太陽也。

 其有盛暑天氣。亢陽蒸動膀胱水氣。騰布於外。則發為汗。此猶天之有雨。陽布陰和。自然無病。有時外感風寒。皮毛疏泄。發熱汗出者﹝fever_sweating﹞。乃太陽之氣。為邪所病。不能衛外。

 故汗得泄出。

 其有心胃肝脾熱濕之病。亦令汗出者﹝sweating﹞。此猶土潤溽暑。亦能蒸作雲雨也。

 又有:亡陽自汗者﹝Spontaneous_sweating﹞。則由膀胱腎中之元陽脫泄。

 故其水陰之氣。隨而奔溢。散渙不收。氣為水之所化。水即氣也。汗即水也。氣脫外泄。

 故汗出也﹝sweating﹞。知此。則知汗出﹝sweating﹞氣分。不出血分矣。然汗雖出於氣分。而未嘗不與血分相關。

 故血分有熱。亦能蒸動氣分之水。而為盜汗﹝Perspiration_sweating﹞。

 蓋血氣陰陽。原互根互宅。陰分之血盛。則陽分之水陰。自然充達。陽分之水陰。足以布護灌濡。則陰分之血。愈為和澤。而無陽乘陰之病矣。若陽分之水陰不足。則益傷血之陰。

 故傷寒﹝Typhoid﹞汗出﹝sweating﹞過多。則虛煩不寐﹝Insomnia﹞。以其兼傷血分之陰。心主血分。血分之陰傷。則心氣為之不寧矣。

 又有:傷寒﹝Typhoid﹞。即當從汗而解。今不得汗。乃從鼻衄﹝Nose_bleeding﹞而愈。其衄名為紅汗。

 蓋陽分之邪。宜挾陽分之水。發而外出。今既不能外出。乃乘陰分之血。從鼻衄﹝Nose_bleeding﹞出:名為紅汗。是為陽邪干陰之一驗。

 故古謂陽乘陰。則吐衄。知陽乘陰而內逆者。發為吐衄。則知陽乘陰而外泄者。發為皮膚血汗矣。血者。心之液也。皮毛者肺之合也。

 治法:宜清心火。

 火清則陽不乘陰。兼治肺金。肺調則皮毛不泄。涼血地黃湯,加桑皮、地骨皮、蟬蛻、百合、蒲黃治之。

 血虛﹝blood_deficiency﹞火甚者。當歸六黃湯治之。

 氣虛血少者。當歸補血湯,加桑皮、地骨、丹皮、蟬蛻、棕櫚炭、黃芩、秦皮治之。

 外用:鍛石散撲之。

 仿仲景汗出﹝sweating﹞不止。用溫粉撲法之意也。或用桃花散撲之亦可。

皮毛者。肺之合也。汗出﹝sweating﹞皮毛。

 故汗血﹝sweat_pore_bleeding﹞宜治肺金。以斂皮毛。人參清肺湯,加蒲黃最宜。

 血者。肝之所司也。肝火亢烈。逼血妄行。宜當歸蘆薈丸。從內以攻治之。

 喻嘉言治女子經血閉﹝Amenorrhea﹞。而周身汗出者﹝sweating﹞。謂是陰分之熱。泄出陽分。用此方破經血﹝menstrual_blood﹞。即以苦堅止汗。汗血﹝sweat_pore_bleeding﹞同源。

 若肝火亢甚。而汗血﹝sweat_pore_bleeding﹞者。借用此方。尤為合法。胃火亢甚。亦能汗血﹝sweat_pore_bleeding﹞。以胃主肌肉。熱蒸肌肉。

 故令汗血﹝sweat_pore_bleeding﹞。宜竹葉石膏湯,加蒲黃、蟬蛻、丹皮治之。犀角地黃湯。亦治之。

總論曰:汗者。陽分之水。血者。陰分之液。陰與陽原無間隔。血與水本不相離。 故汗出﹝sweating﹞過多則傷血。下後亡津液﹝fluid_collapse﹞則傷血。熱結膀胱則下血﹝hematochezia﹞。是水病而不離乎血者也。吐血﹝haematemesis﹞咳血﹝Hemoptysis﹞。必兼痰飲﹝phlegm_and_fluid_retention﹞。

 血虛﹝blood_deficiency﹞則口渴﹝Thirst﹞而津液不生。失血家往往水腫﹝edema﹞。瘀血﹝blood_stasis﹞化水。亦發為腫。是血病而不離乎水者也。

 故衄血﹝epitaxis﹞家不可再發汗。以血病則陰液既虛。不可發汗。再傷氣分之水。以致陽分之液亦虛也。又先水腫﹝edema﹞再吐血者﹝haematemesis﹞。不治。以水病不可重傷其血也。觀小柴胡調津液。而即治熱入血室﹝heat_invading_blood_chamber﹞。觀桃仁承氣破血結。而即治小便不利﹝Dysuria﹞。

 皆是治水。即以治血。治血即以治水。

 蓋在下焦。則血海膀胱。同居一地。在上焦。則肺主水道。心主血脈。在軀殼外。則汗出﹝sweating﹞皮毛。血循經脈。一陰一陽。

 皆相聯屬。

 吾於水火血氣論已詳言之。人必深知此理。而後知治血理氣。調陰和陽之法。可以左右逢源。

經筋醫理探源(永康堂‧張老師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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