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血證論》(清•唐容川撰)

 卷一:

 本書補救論:

世之讀朱丹溪書者。見其多用涼藥。於是廢黜熱藥。貽誤不少。而丹溪不任咎也。蓋丹溪之書。實未常廢熱藥。

世之讀陳修園書者。見其多用熱藥。於是廢黜涼藥。為害尤多。而修園不任咎也。蓋修園之書。實未嘗廢涼藥。

 兩賢立論。不過救一時之偏。明一己之見。

 世之不善讀者。得其所詳。忽其所略。豈知兩賢所略。

 亦曰人所已詳。吾固不必詳焉耳。

 初何嘗廢黜不言哉。即如予作此書。

 亦多用涼藥。少用熱藥。然非棄熱藥而不用。

 特以血症宜涼者多。非謂血症全不用熱藥也。予於每條當用熱藥者。

 未嘗不反復言之。慎毋誤讀是書。而有偏重涼藥之弊。

 總在分別陰陽。審症處方。斯無差

 又予是書為血症說法。與雜症﹝miscellaneous_diseases﹞不同。

 泥此書以治雜症﹝miscellaneous_diseases﹞固謬。

 若執雜症﹝miscellaneous_diseases﹞以攻此書。尤謬。讀吾書者。

 未知流弊若何。吾且為此論。先下一針砭。

 →【﹝弋心﹞:音,ㄊㄜˋ。意:差錯,差

經筋醫理探源(永康堂‧張老師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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