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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血證論》(清•唐容川撰) |
卷一: |
本書補救論: |
世之讀朱丹溪書者。見其多用涼藥。於是廢黜熱藥。貽誤不少。而丹溪不任咎也。蓋丹溪之書。實未常廢熱藥。 世之讀陳修園書者。見其多用熱藥。於是廢黜涼藥。為害尤多。而修園不任咎也。蓋修園之書。實未嘗廢涼藥。 兩賢立論。不過救一時之偏。明一己之見。 世之不善讀者。得其所詳。忽其所略。豈知兩賢所略。 亦曰人所已詳。吾固不必詳焉耳。 初何嘗廢黜不言哉。即如予作此書。 亦多用涼藥。少用熱藥。然非棄熱藥而不用。 特以血症宜涼者多。非謂血症全不用熱藥也。予於每條當用熱藥者。 未嘗不反復言之。慎毋誤讀是書。而有偏重涼藥之弊。 總在分別陰陽。審症處方。斯無差忒。 又予是書為血症說法。與雜症﹝miscellaneous_diseases﹞不同。 泥此書以治雜症﹝miscellaneous_diseases﹞固謬。 若執雜症﹝miscellaneous_diseases﹞以攻此書。尤謬。讀吾書者。 未知流弊若何。吾且為此論。先下一針砭。 →【忒﹝弋心﹞:音,ㄊㄜˋ。意:差錯,差忒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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