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 杖瘡 第六十:

 杖瘡乃良肉受傷之患,有已破未破之分,正刑酷刑之說。

 已破肌肉者,隨杖後以清涼拈痛膏敷之,疼腫即消。

 未破瘀血內攻者,用針放出內蓄瘀血,再以大成湯下之,便通自癒。

 如傷處瘀腐已作疼痛者,玉紅膏搽之,自然腐化生新而癒。

 至於辱刑、重刑難受之時,宜預服鐵布衫丸,方得保身全命也。

鐵布衫丸

 鐵布衫丸乳沒歸、地龍蘇木自然隨;木鱉再加無名異、救盡人間苦杖危。

 治情不由己,事出不虞受害,一身重刑難免,當預服之,受刑不痛,亦且保命。

 自然銅﹝煅紅,醋浸七次﹞、當歸﹝酒洗,搗膏﹞、無名異﹝洗去浮土﹞、木鱉子﹝香油搽殼上,灰焙用肉﹞、乳香、沒藥、地龍﹝去土,曬乾﹞、蘇木;上八味,各等分為細末,煉蜜丸如雞頭實大,每服三丸,預用白湯送下,縱非刑辱拷,可保無虞。

散瘀拈痛膏

 散瘀拈痛膏罕稀、麻油鍛石水共齊;加上獐冰金黃散、杖瘡敷上笑嘻嘻。

 治杖後皮肉損破,紅紫青斑,腫疼痛重墜者。

 用腫瘍門如意金黃散﹝一兩﹞,加獐冰三錢碾勻,以白鍛石一升,用水二碗和勻;候一時許,用灰上面清水傾入碗內,加麻油對分和勻,以竹箸攪百轉,自成稠膏,調前藥稀稠得所聽用,杖後帶血,不用湯洗,將藥通便敷之,紙蓋布紮。夏月一日,冬月二日,方用蔥湯淋洗乾淨,仍再敷之,痛止腫消,青紫即退。

 傷重者,另搽玉紅膏完口。

 又方:

杖刑之後肉不破、瘀血攻疼沒門路;將針點破膿血流、管教患者隨行步。

大成湯:﹝見跌撲門﹞。

 治杖後瘀血內攻,肚腹膨脹,噁心﹝nausea﹞便秘者服之。

珍珠散:﹝見下疳門﹝Chancre﹞﹞。

 治杖瘡已經長肉平滿,惟不生皮,用此搽即癒。

經筋醫理探源(永康堂‧張老師);Prof.Chang,Chen-Yi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經筋代名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