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內外傷辨》辨內傷飲食用藥所宜所禁:

內傷飲食,付藥者,受藥者,皆以為瑣末細事,是以所當重者為輕,利害非細。殊不思胃氣﹝stomach_qi﹞者,榮氣也﹝nutrient_qi﹞,衛氣也﹝defensive_qi﹞,穀氣也,清氣也﹝clear_qi﹞,資少陽生發之氣也。

 人之真氣﹝genuine_qi﹞衰旺,皆在飲食入胃,胃和則穀氣上升。

 穀氣者,升騰之氣也,乃足少陽膽、手少陽元氣﹝primordial_qi﹞始發生長,萬化之別名也。

 飲食一傷,若消導藥的對其所傷之物,則胃氣﹝stomach_qi﹞愈旺,五穀之精華上騰,乃清氣﹝clear_qi﹞為天者也,精氣﹝essential_qi﹞、神氣﹝spirit_qi﹞皆強盛,七神衛護,生氣不乏,增益大旺,氣血周流,則百病不能侵,雖有大風苛毒,弗能害也。

 此一藥之用,其利溥哉。

易水張先生,嘗戒不可用峻利食藥,食藥下嚥,未至藥丸施化,其標皮之力始開,便言空快也,所傷之物已去;

 若更待一兩時辰許,藥盡化開,其峻利藥必有情性,病去之後,脾胃安得不損乎?

 脾胃既損,是真氣﹝genuine_qi﹞、元氣﹝primordial_qi﹞敗壞,促人之壽。

 當時說下一藥,枳實一兩,麩炒黃色為度,白術二兩,只此二味,荷葉裹燒飯為丸。

 以白術苦甘溫,其甘溫補脾胃之元氣﹝primordial_qi﹞,其苦味除胃中之濕熱,利腰臍間血,故先補脾胃之弱,過於枳實克化之藥一倍。

 枳實味苦寒,泄心下痞悶﹝oppression_below_the_heart﹞,消化胃中所傷。

 此一藥下胃,其所傷不能即去,須待一兩時辰許,食則消化,是先補其虛,而後化其所傷,則不峻利矣。

 當是之時,未悟用荷葉燒飯為丸之理,老年味之始得,可謂神奇矣。

 荷葉之一物,中央空虛,象震卦之體。

 震者,動也,人感之生足少陽甲膽也,甲膽者風也,生化萬物之根蒂也。

 《左傳》云:「履端於始,」序則不愆。

 人之飲食入胃,營氣﹝nutrient_qi﹞上行,即少陽甲膽之氣也;其手少陽三焦經,人之元氣也﹝primordial_qi﹞,手足經同法,便是少陽元氣﹝primordial_qi﹞生發也。

 胃氣﹝stomach_qi﹞、穀氣、元氣﹝primordial_qi﹞,甲膽上升之氣,一也,異名雖多,止是胃氣﹝stomach_qi﹞上升者也。

 荷葉之體,生於水土之下,出於穢汙之中,而不為穢汙所染,挺然獨立。

 其色青,形乃空,清而象風木者也,食藥感此氣之化,胃氣﹝stomach_qi﹞何由不上升乎?

 其主意用此一味為引用,可謂遠識深慮,合於道者也。

 更以燒飯和藥,與白術協力,滋養穀氣而補令胃濃,再不至內傷,其利廣矣大矣!

若內傷脾胃,以辛熱之物,酒肉之類,自覺不快,覓藥於醫者,此風習以為常,醫者亦不問所傷,即付之以集香丸、巴豆大熱藥之類下之,大便下則物去,遺留食之熱性、藥之熱性,重傷元氣﹝primordial_qi﹞,七神不熾,《經》云:「熱傷氣,」正謂此也。

 其人必無氣以動而熱困,四肢不舉﹝inability_to_lift_the_limbs﹞,傳變諸疾,不可勝數,使人真氣﹝genuine_qi﹞自此衰矣。

 若傷生冷硬物,世醫或用大黃、牽牛二味大寒藥投之,物隨藥下,所傷去矣。

 遺留食之寒性、藥之寒性,重瀉其陽,陽去則皮膚筋骨肉血脈無所根據倚,便為虛損﹝vacuity_detriment﹞之證。

 論言及此,令人寒心。

夫辛辣氣薄之藥,無故不可亂服,非止牽牛而已。

 《至真要大論》云:五味入胃,各先逐其所喜攻。

攻者,克伐瀉也。

 辛味下嚥,先攻瀉肺之五氣。

 氣者,真氣﹝genuine_qi﹞、元氣也﹝primordial_qi﹞。

 其牽牛之辛辣猛烈,奪人尤甚,飲食所傷﹝injury_due_to_diet﹞,腸胃受邪,當以苦味泄其腸胃可也,肺與元氣﹝primordial_qi﹞何罪之有?

 夫牽牛不可用者有五,此其一也。

 況胃主血所生病,為物所傷,物者,有形之物也,皆是血病,血病瀉氣,此其二也。

 且飲食傷於中焦,止合克化,消導其食,重瀉上焦肺中已虛之氣,此其三也。

 食傷腸胃,當塞因塞用,又寒因寒用,枳實大黃苦寒之物,以泄有形是也,反以辛辣牽牛散瀉真氣﹝genuine_qi﹞,犯大禁四也。

 殊不知《針經》第一卷第一篇有云,外來客邪,風寒傷人五臟,若誤瀉胃氣﹝stomach_qi﹞,必死,誤補亦死。

 其死也,無氣以動,故靜;若內傷脾胃,而反瀉五臟,必死,誤補亦死。

 其死也,陰氣有餘,故躁。

 今內傷腸胃,是謂六腑不足之病,反瀉上焦虛無肺氣;肺者,五臟之一數也,為牽牛之類朝損暮損,其元氣﹝primordial_qi﹞消耗,此乃暗裏折人壽數,犯大禁五也。

 良可哀歎!

 故特著此論並方,庶令四海聞而行之,不至夭橫耳!

 此老夫之用心也。

胃氣﹝stomach_qi﹞豈可不養,復明養胃之理,故《經》曰,安穀則昌,絕穀則亡。

 水去則榮散,穀消則衛亡,榮散衛亡,神無所根據。

 仲景云:水入於經,其血乃成;榖入於胃,脈道乃行。

 故血不可不養,胃不可不溫,血溫胃和,榮衛將行,常有天命。

 穀者,身之大柄也,《書》與《周禮》皆云:金木水火土谷,惟修以奉養五臟者也。

 內傷飲食,固非細事,苟妄服食藥而輕生損命,其可乎哉!

 《黃帝針經》有說:胃惡熱而喜清冷,大腸惡清冷而喜熱,兩者不和,何以調之?

 伯歧曰:調此者,飲食衣服,亦欲適寒溫,寒無悽愴,暑無出汗;飲食者,熱無灼灼,寒無滄滄,寒溫中適,故氣將持,乃不致邪僻也(詳說見於本經條下)。

是必有因用,豈可用俱寒俱熱之食藥,致損者與?!

《內經》云:內傷者,其氣口脈反大於人迎,一倍二倍三倍,分經用藥。

 又曰:上部有脈,下部無脈,其人當吐,不吐者死。

 如但食不納,噁心﹝nausea﹞欲吐者,不問一倍二倍,不當正與瓜蒂散吐之,但以指或以物探去之。

 若所傷之物去不盡者,更診其脈,問其所傷,以食藥去之,以應塞因塞用,又謂之寒因寒用,泄而下降,乃應太陰之用,其中更加升發之藥,令其元氣﹝primordial_qi﹞上升,塞因塞用,因曲而為之直。

 何為曲?

 乃傷胃氣﹝stomach_qi﹞是也。

 何為直?

 因而升發胃氣﹝stomach_qi﹞是也。

 因治其飲食之內傷,而使生氣增益,胃氣﹝stomach_qi﹞完復,此乃因曲而為之直也。

若根據分經用藥,其所傷之物,寒熱溫涼,生硬柔軟,所傷不一,難立定一法,只隨所傷之物不同,各立法治,臨時加減用之。

 其用藥又當問病患從來稟氣盛衰,所傷寒物熱物,是喜食而食之耶,不可服破氣藥;若乘饑困而食之耶,當益胃氣﹝stomach_qi﹞;或為人所勉勸強食之,宜損血而益氣也﹝benefiting_qi﹞。

 診其脈候,傷在何臟,方可與對病之藥,豈可妄泄天真生氣,以輕喪身寶乎?

 且如先食熱物而不傷,繼之以寒物,因後食致前食亦不消化而傷者,當問熱食寒食孰多孰少,斟酌與藥,無不當矣。

 喻如傷熱物二分,寒物一分,則當用寒藥二分,熱藥一分,相合而與之,則榮衛之氣必得周流。

 更有或先飲酒,而後傷寒冷之食,及傷熱食,冷水與冰,如此不等,皆當驗其節次所傷之物,約量寒熱之劑分數,各各對證而與之,無不取驗。

 自忖所定方藥,未敢便為能盡藥性之理,姑用指迷辨惑耳,隨證立方,備陳於後。

 

經筋醫理探源(永康堂‧張老師);Prof.Chang,Chen-Yi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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