癰疽治法總論 第二

癰疽發背怎生醫,不論陰陽先灸之,不痛灸至痛,疼灸不疼時。

凡看癰疽腦項等發大瘡,先要從容立定主意,以見標日期為始,到今幾日,看瘡形與日期可否相對,相應則多吉,不應則多險。

 次看受病之源,發于何臟腑,出於何部位,但身體有上下,部位有險否,形色辨順逆,精神論有無。

 再看年紀老壯,氣血盛衰,發陰發陽,毒深毒淺,以陽為易治者多生,以陰為難治者多死。

 方診脈之虛實,可知順險,以決其終。

 凡瘡未潰前,脈要太過一、二至,已潰後,又宜不及二、﹝三分﹞,此為脈病相應,首尾自不變生;如其相反,恐防不測。

 但看法全在目力精巧,與心相應,一一參明,表裏透徹,然後方定治法。

 凡瘡七日以前,情勢未成,元氣未弱,不論陰陽、表裏、寒熱、虛實,俱先當灸,輕者使毒氣隨火而散,重者拔引鬱毒,通徹內外。

 所得火引毒氣混合為陽,方能發腫作痛,然後可汗可攻,或消或托,兼求標本參治,必以脈合藥,以藥合病,如此治之,自然無錯矣。

 故藥難執方,全在活法。

 大抵關節首尾,俱不可損傷元氣、脾胃為要。

內服蟾酥丸一服,外將神火照三枝。

凡瘡初起,七日之前,或已灸之,後未服他藥,宜用蟾酥丸一服得汗解為妙,或萬靈丹發汗亦可。

 所謂毒氣隨汗而散,最為快捷方式。

 如二藥服後,發汗不出,此乃表裏閉密之故,毒亦不輕,當神妙拔根方施治,神燈照法甚效。

 亦不可用之太早,如瘡四、五日之間,形未聚,毒未出,若用之早,恐留鬱而內毒反致難出,用須在八、九日之後,瘡勢已定,毒氣已聚,未成膿腐之時,用此照之,已成者自高,未成者自消,不潰者自潰,不脫者自脫,亦且解毒活血、消腫散瘀之良法也。

用膏貼頂上,敷藥四邊圍。

凡瘡最忌風寒所襲,初起之時,或已灸之後,俱當用太乙膏蓋貼頂上,功效在於拔毒、提頂、提膿、防禦風寒不入;

 如痛高腫,陽瘡七日以後,瘡頭自有黃色稠膿相粘膏上,餘腫紅色,光亮鮮明,每日宜用蔥湯洗淨,換藥貼之,其正膿定在十一日前後出也,此為易治易安之症。

 如七日之後,瘡不大腫高,四邊又不痛,瘡頭亦無膿意相粘,此為陰陽相等之症,宜用化腐紫霞膏塗瘡頂上,外以膏藥蓋之,換至十日外,瘡頂漸腐,余腫漸高,似有膿意之象,其正膿只在十五日之後可出也,此為以險成順之症。

 至於二十日以後無膿者,乃純陰之症,縱治亦無效矣。又如瘡之四邊根腳餘腫,其功又在敷藥收束根本庶不開大,初起時,宜用金黃散敷於四邊,乃拔毒、消腫、止痛;

 既潰後,當用鐵桶膏箍之,庶瘡根漸收漸緊。

 但諸瘡原因氣血凝滯而成,切不可純用涼藥,冰凝肌肉,多致難腐難斂,必當溫暖散滯、行瘀、拔毒、活血藥用之方為妥當也。

氣盛兮,頂自高而突起;血盛兮,根腳束而無疑。

氣血者,人之所原稟,老者尚或有餘,少者亦有不足,人之命脈,全賴於此。

 況百病生焉,失此豈能無變,獨瘡科尤關係不淺。

 但腫瘍時若無正氣沖托,則瘡頂不能高腫,亦不能痛;潰膿則無真陰相滋,則瘡根不能收束,色亦不能紅活收斂。

 凡視瘡之頂高根活,不論老少,定知氣血有餘,故知老幼俱可無妨。

 又宜交會明白,交會者,瘡根與好肉交界之處,高低自然;分別明白者,瘡形與好形各無混雜,自然分明也。

 以此觀之,了然明白矣。

高腫起者,忌用攻利之藥,以傷元氣;平塌漫者,宜投補托之劑,以益其虛。

凡瘡初發自然高起者,此瘡原屬陽症,而五內原無深毒,亦且毒發於表,便宜托裏以速其膿,忌用內消攻伐之藥,以傷脾氣,膿反難成,多致不能潰斂。

 又瘡初起,不高不赤,平塌漫者,此乃元氣本虛,急宜投托裏溫中健脾之藥,務要催托毒氣在外,庶無變症矣。

內熱甚者,量加消毒清劑;便秘燥者,必須通利相宜;使臟腑得宣通,俾氣血自流利。

腫瘍時內熱口乾,脈實煩躁,便秘喜冷者,此為邪毒在裏,急與寒涼攻利,宜內疏黃連湯、四順清涼飲、內消沃雪湯俱可選用。

 又兼有表症者,防風通聖散去麻黃,或雙解散加桔梗、天花粉。

 又或小便不利者,兼入天水散、五苓散俱可合用,務使二便通利以杜其源。

 又有元氣素虛者,恐不勝前藥,以托裏消毒散加蜜炒大黃,或兼豬膽套法亦得,通利為度。

 首尾俱要閉而不結,通而不泄,得臟腑和平,表裏透徹,方可使用托裏、排膿、內補之藥。

 又如潰瘍時雖有口乾便閉,臟腑不和,小水不利等症,此因潰後膿水出多,內亡津液,氣血虛耗,不能榮潤臟腑所致。

 其人必脈細而數,口和而乾,飲食減少,好飲熱湯,此乃虛陽之火為病,非前說有餘所比,只宜養氣血、滋津液,和臟腑、理脾胃。

 如此治之,則二便自和,亦無變症,常有誤行攻利,多致不救者有矣。

十日之間瘡尚堅,必用披針,當頭點破。

凡瘡十日以後,自當腐潰為膿,如期不作膿腐,仍尚堅硬者,此屬陰陽相半之症。

 瘡根必多深固,若不將針當頭點入寸許,開竅發洩,使毒氣無從而出,必致內攻也。

 倘內有膿,又便易出,此為開戶逐賊之意也。

 亦有十日外,瘡雖不腐潰,形尚紅活,熱、腫痛,此雖膿遲,後必有出,此又不必針之,蓋緣元氣不能充足,或失用補托之藥,又誤用寒涼,或蓋複未暖,多致膿遲,有此症者,宜用補中健脾、大托補藥,以得膿為效。

 又以十五日至二十一日為期,過此外者,縱有稀膿,但元氣被毒相距日久,必致耗散,誠難歸結也。

半月之後膿亦少,須將藥筒對頂拔提,有膿血之交粘,必腐肉之易脫。

如瘡半月後仍不腐潰、不作膿者,毒必內陷,急用披針品字樣當原頂寸許點開三孔,隨瘡之深淺一寸、二寸皆可入之,入針不痛,再深入不妨,隨將藥筒預先煮熱,對孔竅合之良久,候溫取下,如拔出之物,血要紅而微紫,膿要黃而帶鮮,此為血氣營運活瘡,其人必多活;又謂膿血交粘,用藥可全,色鮮紅活,腐肉易脫。如拔出瘀血紫黑,色敗氣穢,稀水無膿者,此為氣血內敗死瘡。

 所謂氣敗血衰,神仙歎哉!

 此等之瘡難久,候其人必在月終亡。

且如斯時內有膿而不得外發者,以針鉤向正面鉤,

起頑肉,用刀剪當原頂剪開寸餘,使膿管得通流,庶瘡頭無閉塞。

已用藥筒拔膿之後,外既有孔,內竅亦通,瘡期又當大膿發洩之候,如尚膿少,亦非自然得出,故瘡頭必有瘀腐塗塞,內肉亦有頑膜阻隔,多致膿管不通,自難出也。

 須用針鉤鉤起瘡頂頑肉,以披針、利剪隨便取去寸餘頑硬之肉,取之微痛,亦自血出,俱自不妨,隨用兩手輕重得宜,從瘡根、處漸漸捺至中間,剪出膿管處,內有聚膿,自然湧出,以黃色稠濃為吉,其膿日漸多者為輕,反此為慮。

 此功務使塗塞者開之,令膿毒外發也。

頻將湯洗,切忌風吹。

凡瘡未潰前,或已用照藥後,俱要煎蔥艾湯每日淋洗瘡上一次,甚者早晚二次,使氣血疏通,易於潰散。

 又已潰時及藥筒提拔之後,尤宜避風,先去舊藥,用方盤靠身瘡下放定,隨用豬蹄湯以軟絹淋湯瘡上,併入孔內輕手捺淨內膿,庶敗腐宿膿隨湯而出,以淨為度。

 再以軟帛疊成七、八重,勿令大乾,帶湯複於瘡上,兩手輕盈旋按片時,帛溫再換,如此洗按四、五次,使血氣得疏,患者自然爽快。

 亦取瘀滯得通,毒氣得解,腐肉得脫,疼痛得減,此手功之要法,大瘡不可缺也。

 候腐脫已見紅肉時,洗後隨用玉紅膏,用抿腳挑膏於手心上捺化,搽塗患之新舊肉上,外用太乙膏蓋之,四邊根腳已消處不必箍藥,每日如此,用之不數日間,膿腐盡脫,新肉頓生,更加內補調理得宜,輕瘡只在月餘,大瘡不過七十日必完口而癒。

又關節在於斯時,變生出於此候。

關節者,陽瘡以十四日為關,陰瘡二十一日為節。

 此時務要出膿,勢定不可過攘,但膿出方自腐脫,腐脫方自肌生,肌生方自收斂,收斂方自瘡平,此為瘡之關節,亦由次序來也。如期不得膿者,後必便有變生,為一關順後必多順,一關逆後必多逆,以此觀之,不可不察也。

治當大補,得全收斂之功,切忌寒涼,致取變生之局。

凡瘡潰膿之後,五臟虧損,氣血大虛,外形雖似有餘,而五內真實不足,法當純補,乃至多生。

 但見已潰時發熱惡寒、膿多自汗作痛者,便進十全大補湯。但見虛熱少睡,飲食不甘者,便進黃芪、人參湯。

 但見皮寒虛熱,咳嗽有痰者,便進托裏清中湯。但見四肢倦怠,肌肉消瘦,面黃短氣者,便進人參養榮湯。

 但見膿多,心煩少食,發躁不睡者,便進聖愈湯。但見脾虧氣弱,身涼脈細,大便溏泄者,便進托裏溫中湯。

 但見飲食不甘,噁心嘔吐者,便進香砂六君子湯。

 但見脾虛下陷食少,虛熱間作者,便進補中益氣湯。但見腎虛作渴,不能相制心火者,便進加減八味丸。

 仿此選用。

 蓋托裏則氣血壯而脾胃盛,使膿穢自排,毒氣自解,死肉自潰,新肉自生,飲食自進,瘡口自斂,若不務補托,而誤用寒涼,謂之真氣虛而益虛,邪氣實而益實,多至瘡毒內陷,膿多臭穢,甚則脈洪大渴,面紅氣短,此真氣虛而死矣。

蓋瘡全賴脾土,調理必要端詳。

脾胃者,脾為倉廩之官,胃為水穀之海。

 胃主司納,脾主消導,一表一裏,一納一消,營運不息,生化無窮,至於周身氣血,遍體脈絡、四肢百骸、五臟六腑,皆借此以生養。

 又謂得土者昌,失土者亡。

 蓋脾胃盛者,則多食而易饑,其人多肥,氣血亦壯;脾胃弱者,則少食而難化,其人多瘦,氣血亦衰。

 所以命賴以活,病賴以安,況外科尤關緊要。善養生者,節飲食,調寒暑,戒喜怒,省勞役,此則不損其脾胃也。

 如不然,則精神氣血由此而日虧,臟腑脈絡由此而日損,肌肉形體由此而日削,所謂調理一失,百病生焉。故知脾胃不可不端詳矣。

冬要溫床暖室,夏宜淨幾明窗。

但人之氣血,喜暖而惡寒。

 又謂遇寒則結,遇熱則散,況瘡乃肌肉破綻之病,若不禦風寒,最為易襲。

 凡看瘡時,冬要著紫炭之火,旺旺暖氣,逼盡餘寒;夏宜淨幾明窗,亦庶外風不入,然後方可揭膏洗貼瘡上。

 常見患者夏月縱意當風取涼,或睡臥陰濕之處,冬又不從溫床暖室,多致寒侵,輕則有妨生肌完口,重則變為崩塌不膿、不斂陰症,此常有也。

凡重命君子,可不預慎哉!

飲食何須戒口,冷硬膩物休餐。

飲食者,人之所賴以生養,必要適其時而食之。

 如人之病中腫痛時,自然痛傷胃氣,諸味不喜;直待潰後,膿毒一出,胃氣便回,方欲思食,彼時但所喜者,便可與之以接補脾胃。

 如所思之物,不與,此為逆其胃氣,而反致不能食也。

 切要不可太過,惟忌者,生冷傷脾,硬物難化,肥膩滑腸,故禁之,餘隨便用也。

癰疽雖屬外科,用藥即同內傷。

古之以外科推為雜病之先,蓋此傷人迅速,關係不淺,故特設於前也。且如癰疽、腦項疔毒大瘡,情勢雖出於外,而受病之源實在內也。

 及其所治,豈可舍於內而治外乎?

 所以外不起者內加托藥,表熱甚者內必清解,血虛宜用四物湯,氣虛宜用四君子,脈虛足冷溫中,脈實身熱涼膈。

 以此推之,內外自無兩異。

 但世以瘡形言之,曰外科;治以氣血言之,即內傷。凡醫者治法,不可混於內理,以致生變症。

脈虛病虛,首尾必行補法;表實裏實,臨時暫用攻方。

丹溪云:凡瘡未破,毒攻臟腑,一毫熱藥斷不可用,凡瘡既破,臟腑已虧,一毫涼藥亦不可用。

 誠哉是言也。

 茲說又有不然,且如初病未破時,脈得微、沉、緩、澀、細、數、浮、空,外形又兼身涼、自汗,便利、嘔吐少食者,瘡形又不起發,不不痛,無潰無膿,此等症者,皆緣氣血虛弱之故,若執前云未破毒攻臟腑之說,必投涼藥攻之,複損元氣,患者其生乎?

 其死乎?

 予論治病,不論首尾,難拘日數,但見脈症虛弱,便與滋補,乃可萬全。

 如補不應,未可安然,虛弱甚者,須用參術膏、八仙糕;

 陽虛自汗、食少者,單人參膏或六君子湯加砂仁、木香,甚加附子;

 泄瀉腸鳴,胃虛嘔逆者,參苓白尤散加豆蔻、山藥、木香、柿蒂;

 脾虛下陷溏泄及肛門墜重者,補中益氣湯加山藥、山萸、五味子,以此選用。

 又有表實者,身體發熱,無汗惡寒;裏實者,脈大身熱,便燥口乾。

 假如表症急者,先用荊防敗毒散以解其表;裏症急者,先用四順清涼飲以攻其裏;

 表裏相兼者,宜防風通聖散發表攻裏。

 此隨其表裏先後,皆在活法臨時之用也。

 於意受補者,自無痰火內毒之相雜;不受補者,乃有陰火濕熱之兼攻。

 又謂補而應藥者多生,虛而不受補者不治。

病要論久新,要法在於寬治猛治。

且如人之病有新久,勢有緩急,如受病之初,元氣未弱,治當隨症迎刃而解。

 若懼行霸道猛劑,定不能決效于危急時也。但要中病即已,故謂藥不瞑眩,厥疾不瘳。

 且如表症盛者,用萬靈丹大加表散;裏症急者,以內疏黃連湯急與通行。

 又如受病日久,邪正相拒,其元氣未有不衰弱者,縱有餘症、雜症、壞症,俱當先固其本,而後調之、和之、散之,使病氣漸退,元氣漸醒,飲食漸進,根本漸實,則餘患再無不癒之理。

 所謂勢孤則守,本立道生。

 常見治者,不論病之新久,本之盛衰,又不悟因虛致病,因病致虛,其中又有虛熱、虛寒之別,一例妄行攻治,如盲人騎瞎馬,半夜臨深池,豈不致危哉!

藥必求標本,功莫別於先醫後醫,若一概之攻補,恐兩途之誤用。

凡物理皆有標本,而身病之標本,尤莫切焉。

 且以天地運氣標本言之,以五運為本,六氣為標,此所以參天地之化育,明五行之生克,考節候之寒溫,察民病之凶吉,又主萬物榮者皆榮,疾者皆疾,此所屬天地氣運之標本也。

 以身體標本言之,以五臟為本,六腑為標。

 五臟主裏、主血,六腑屬表、屬氣,此所以主臟腑氣血之盛衰,稟筋骨髓腦之強弱,司疾病之淺深,發生成之壽夭,此所屬身體陰陽之標本也。

 以疾病標本言之,先以初病為本,後以傳病為標;又以元氣為本,病氣為標。

 此所主寒熱、表裏、緩急之病,應汗下、補瀉、和解之方。

凡治病者,必先治其本,後治其標,誠為妥當;若先治其標,後治其本,使邪氣滋甚,其病益增。

又謂緩則治其本,急則治其標,假如先得瘡疾,而後得泄瀉、嘔吐、食少等症,此又宜舍本從標之法治之,候泄止、嘔定、食進,方再治瘡,餘皆仿此。

 若一概攻補,必兩途誤用,此所屬疾病邪正之標本也。

又說陽變為陰,內外被寒涼克伐。

瘡本發于陽者,為癰、為熱、為實、為疼。

 此原屬陽症易治,多因患者不覺,以為小恙,不早求治,反又外受風寒,內傷生冷;或又被醫者失於補托,而又以涼藥敷圍,圖其內消之以合病家之意,多致氣血冰凝,脾胃傷敗,使瘡毒不得外發,必致內攻,凡此症往往不救者多矣。

 如瘡變在十一日未出膿之前,情勢與好肉相平,不疼不熱,軟慢相兼,瘡孔止流清稀肥水,更兼身體不熱,脈亦細微,飲食厭餐,精神昏短,有此症者,瘡毒變入,真陰雖強,投溫中健脾之劑不應者,百無一生之理。

 如瘡變在十五日之後已出膿時,毒氣已將外發,如有調攝失宜,誤餐冷物,忽變為陰者,急投托裏溫中湯、十二味異功散,輕者十全大補湯,俱倍加參、桂、附以救之,須得瘡熱作痛,膿出身溫,脈起食進者為吉。但瘡原本為陽,其人故得多生者有矣。

豈期陰變為陽,首尾得辛熱扶裝,病分真似,理究陰陽。

瘡本發于陰者為疽、為冷、為硬、為虛,此原屬陰症難治,患者知覺,欲其生而故將辛香酒煎、大方熱藥以助之,醫者又欲患處高腫熱作膿,敷以熱藥,圖其起發,故瘡得藥性大熱,而轉陰為陽。

 其瘡雖得微腫、微熱,微痛、微膿,但瘡形終不似真陽紅活,亦不能得其真濃黃膿,如此者,其瘡不久複歸陰矣。

 但瘡原本于陰,其人故多死,凡值此症,若患者方寸不雜,托信於醫,而醫者又得機關透徹,治法得宜,內外融和,偶偶中節,其中亦有可生者,十中一、二矣,其要如救焚拯溺,可施者毋待少頃;其切似履冰淵,可禁者毋妄絲毫。

如此而不得其生,患者實天命而已。

既有針工之異說,豈無線藥之品詳。

凡瘡毒既已成,當托其膿;膿既已成,當用針通,此舉世自然之良規也。

 必當驗其生熟、淺深、上下而針之。假如腫高而軟者,發於肌肉,膿熟用針只針四、五分;腫下而堅者,發於筋脈,膿熟用針只在六、七分;

 腫平肉色不變者,毒氣附於骨也,膿熟用針必須入深寸許方得見膿。又輕按熱甚便痛者,有膿且淺且稠;

 重按微熱方痛者,有膿且深且稀。按之陷而不起者,膿未成;按之軟而複起者,膿已成。

 按之都硬不痛者無膿,非是膿即瘀血也;按之都軟不痛者有膿,非是膿即濕水也。

 所謂有膿即當針,膿孔宜順下,若膿生而用針,氣血反泄,膿反難成;

 若膿熟而不針,腐潰益深,瘡口難斂;

 若膿深而針淺,內膿不出,外血反泄;

 膿淺而針深,內膿雖出,良肉受傷。

 元氣虛者,必先補而後針其膿,諸症悉退。

 又有氣癭,腫而綿軟不痛者,血癭腫而內壘成塊者,頑毒結之日久,皮腐、肉紫、根硬,四邊紅絲纏繞者,以及結核之症漸大、漸痛、漸腐者。

 以上四症,俱不可輕用針刀掘破,若妄用之,定然出血不止者立危。

 但用針之法,妙在膿隨針出而寂然無所知覺也。

 至於癭瘤、瘰癧﹝scrofula﹞、諸痔、諸漏、疔毒、堅硬頑瘡,此等症者,若非線藥之功,亦不能刻期取效。

 夫線藥乃有五、六種,難以概說,與其各病相應者,亦隨症附例於各門,以便選用,故未述於此篇。

凡用者,宜善而用之。

湯散丸丹要在發而必中,神聖工巧誠為學人機關。

 醫善用方,如將善用兵。

 善於水者,涉海潛波,瞞津撲浪;善於陸者,穿山越嶺,附葛攀藤;奇偶者,鼓舞飛揚;蹊徑者,浮沉鑽鑿。

 弱者可守,強者當敵,此為將得兵用兵之大法也。如為醫者,理皆仿此。

 其要在知人之強弱,識病之內外,究病之淺深,察時之順逆,然後可汗、可攻、或吐、或下,或宜和解,或宜補益,又知某湯善汗,某散善攻,某丸善和,某丹善補,因其病而用其方,如矢發機投之必中,中之必勝,勝之則病無不癒之理。

 此為醫得方,用方之大法也。

 又如望、聞、問、切,神、聖、工、巧亦可兼之,所謂望其形而通其神,聞其聲而明其聖,問其由而得其工,切其脈而續其巧

 。此四者,誠為初學之繩墨也。

至於千方百症,難將說盡短長。

方不在多,心契則靈;症不在難,意會則明。

 方不心契,症不意會,如疏淡之交;寡遊之地,性情情勢不切,何以便托用哉!故藥不應病,病不應藥,即此據也。

治在活法,貴在審詳。

嘗言昔者承平,今時擾攘,所以動靜世務不同,勞逸機關已異,當原受病,從外而來;今之受病,從內而發。

 又古者多實,設方宜散宜宣;故今者多虛,治法宜滋、宜補。

 若醫者不識古知今,一概施與,必多致其夭亡者也。

用之必得其當,醫斯可以稱良;詞雖近於粗鄙,可為後學提綱。

經筋醫理探源(永康堂‧張老師);Prof.Chang,Chen-Yi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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