異常肌張力與痙攣模式:

去大腦僵直的發生

即:

 ㄅ、中樞抑制系統↓﹝削弱式消失﹞→從而使皮層下中樞功能釋放。

 ㄆ、環境的各種刺激可對皮層中樞下中樞的變化系統的作用也增強,表現為輸入強化,這兩種因素的綜合作用導致去大腦動物伸肌強直,腦卒中患者的肌痙攣也可因此來解釋,痙攣造成患者特定的異常姿勢模式。

基於這個原理:腦卒中患者不能以恢復肌力為標誌,而應以運用各種技術打破痙攣模式,建立隨意的、協調的、分立正常運動模式為目的。

區別:外周N損傷→是肌肉力量變化過程,它的運動控制系統基本是正常的。中樞性損傷→癱瘓,失去運動控制的全過程。

一、異常肌張力

表現:肌張力—臨床上以被動運動機體的某部分時所感到的抗助來表示的。

異常肌張力:肌張力過低,過高,痙攣。表現為協調活動差。

﹝一﹞、肌張力過低:是指被動運動機體的某一部分時,感到阻力過小或無阻力。常在腦卒中最初1-2周—軟癱其。

原因:腦損傷後→皮層下中樞突然失去高級中樞突然失去高級中樞的指令性控制,而其自身對運動控制作用尚未建立。發生地大腦及脊髓損傷休克期,小腦、錐體束受損,下運動神經元損傷。

﹝二﹞、肌張力過高—被動活動時感到阻力↑:

常見於腦皮層+錐體束損傷,肌肉脫離上行控制。

﹝三﹞、痙攣:表現為肌群的肌張力↑,協調異常的特定模式,並不是某塊肌肉的張力增高所致。

痙攣分為:

 01、重度痙攣—不能運動。

 02、中度痙攣—可產生某些緩慢的運動,但需極其用力,並伴有協調異常。

 03、輕度痙攣—可做相當協調的粗大運動,但不能做肢體各部分精細的選擇性運動。

檢查肌張力:

視:病人在主動活動時的協調性。

強:觸摸肌肉及被動活動時的阻力。

反射:增強或減弱。

二、特定姿勢:

由於偏癱﹝deviation﹞患者都有不同程度的痙攣,因此患者的姿勢和運動都是僵硬而典型的,它們或多或少地固定在幾種痙攣的異常模式上,患者不能改變這一模式或只有在過分努力時才能改變一些。典型的痙攣模式見表4-3-4。

表4-3-4 典型的痙攣模式

 

頭部 頭部旋轉,向患側屈曲,使面朝向健側
肩胛骨回收,肩帶下降,肩關節內收,內旋時關節屈曲伴前
上肢 臂旋前(也可見旋後)
腕關節屈曲並向尺側偏斜
手指屈曲、內收
拇指屈曲、內收
軀幹 軀幹向患側屈並後旋
下肢 患側骨盆旋後、上提
髖關節伸展、內收、內旋
膝關節伸展
足蹠屈、內翻
足趾屈曲、內收(偶有大趾表現出明顯的Babinski征)

 

注:上肢表現典型的屈肌模式

 

經筋醫理探源(永康堂‧張老師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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