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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癰疽-針法歌

【方歌】:

 取膿除瘜用鈹針,輕重疾徐在一心,皮薄針深傷好肉,肉厚針淺毒猶存。

 腫高且軟針四五,堅腫宜針六七分,腫平肉色全不變,此證當針寸許深。

 背腹肋脅生毒患,扁針斜入始全身,欲大開口針斜出,小開直出法須遵。

 氣虛先補針宜後,膿出證退效如神,用在十日半月後,使毒外出不傷人。

 又有不宜用針處,癭瘤冬月與骨筋。

 

 


 

【注】:

 《經》云:癰氣之瘜者,當以針開除去之。

  又云:鈹針末如鋒銳,以取大膿。

  故曰:取膿除瘜用鈹針也。

 

其輕重疾徐,自有一定,在人心度量用之,不可亂施。

 蓋皮薄針深,反傷好肉,肉厚針淺,毒又難出。

 

大抵腫高而軟者在肌肉,針四五分;

 腫下而堅者在筋脈,針六七分;

 腫平肉色不變者,附於骨也,宜針寸許;

 若毒生背腹肋脅等處,宜偏針斜入,以防透膜。

 

針既透膿,視瘡口必有膿意如珠,斯時欲大開口,則將針斜出;

 欲小開口,則將針直出。所謂逆而奪之,順而取之也。

 

隨以棉紙撚蘸元珠膏度之,使膿會齊,二、三時將拈取出,瘡口貼太乙膏,四圍敷烏龍骨。

 

元氣虛者,必先補而後針,膿一出則諸證悉退。

 再者,用針自有其時,不可太早,亦不可太遲,如十日之間,瘡尚堅硬,用鈹針當項點破。

 半月後不作膿腐者,用鈹針品字樣,三孔開之,不問深淺,以知痛為住,隨用藥筒拔法拔之。

 又有不宜針者,如癭瘤、結核之類,肚臍骨節近筋之處,及冬月閉藏之時,皆在所禁也。永康堂整體保健(張辰奕)【Y.C.T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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