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普濟方》(明•周王、朱橚撰)西元1406年 |
卷二: |
諸病在陰在陽並用鍼藥論: |
黃帝問于少師曰:余聞人之生也。有剛有柔。有弱有強。有短有長。有陰有陽。願聞其方。 |
少師答曰:陰中有陰。陽中有陽。審之陰陽。 刺之有方。得病所始。 刺之有理。謹度病端。與時相應。 內合於五臟六腑。外合於筋骨皮膚。 是故內有陰陽。 在內者五臟為陰。六腑為陽在外者筋骨為陰。皮膚為陽。 故曰:病在陰之陰者,刺陰之榮腧。(陰之陰者,言五臟也)。 榮者,火也。流者,榮也一穴中有三說。 火者,氣分也。淺也。陽分也。府之出入也。 榮者,陰也。血也。肉也。 藏也當除刺此。 腧者,土也。注也。腧也。 亦一穴中三義三法。 土者,氣分也。淺者,陽分也腑之出入也。 此天地氣血交變之大要也。一言可以通千通萬也。 腧者,陰也。血也。肉也有形質也。謹當刺此。是為陰中之陰也。(以去藏病)。 |
病在陽之陽者, |
(言六腑也。刺陽之合。) |
陽之合者,通言六腑之中。各有所入。為此一穴。乃胃與癸腎也。只合浮取中胃也。用藥補以甘溫。瀉以苦寒。 假令陽氣下陷。入陰中,當推而揚之。 |
病在陽之陰者, |
(筋與骨病也。刺陰之經。) |
刺陰之經。若筋骨之邪。在何部分。誰家筋骨。病于何臟。各臟穴中有經穴﹝channel_point﹞。經者氣也肺主諸氣。散入五臟為五經。 潔古云:動而不休曰經。此天元之正氣。生萬物者也。 |
病在陰之陽者,刺絡脈。 |
(陽之陽者,皮膚中見絡脈﹝collaterals﹞是也。) |
絡脈者﹝collaterals﹞、奇邪也。在五臟部分者,為陰絡。在六腑部分者,為陽絡。繆刺﹝cross_needling_method﹞論中說。交經刺之。宜三棱鍼﹝three-edged_needle﹞出血。是其法也。 |
病在陽者,命曰風。 |
此病在陽言者,十二經受風也。以高言、氣分也。故身半以上。風中之也。用鍼當引而去之。 又曰:散而去之。用藥以辛溫法散。通因通用。 又曰:熱因熱用是也。 |
病在陰者命曰痹。 |
身半以上。溫中之也。 《痹論》曰:飲食自倍。腸胃乃傷。得之飲食勞倦。脾、胃氣虛而下溜運氣營氣不能升降經營心肺也。 |
陰陽俱病。命曰風痹﹝migratory_arthralgia﹞:(言陰陽氣血俱病也)。 病有形而痛者,陽之類也。 無形者陰之類也。其陽完而陰傷。急治其陰。無攻其陽。 有形而痛者,陰完而陽傷。急治其陽。無攻其陰。 |
陰陽俱動。乍有形。乍無形。加以煩心。命曰陰勝其陽。此謂不表不裏。其形不久(陰陽俱動。動者,火也。是陽之賊)。 |
解云: 風寒傷形。憂恐忿怒傷氣。 氣傷臟乃病臟。寒傷形乃應形。風傷筋、脈乃應。 此形氣內外之相應也。 久痹不去於身。視其血絡。盡去其血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