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6_骨傷科辨證~問診.gif

 

 

 

問診是骨傷科辨證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,在四診中佔有重要地位。正如《四診抉微》所說:「問為審察病機之關鍵。」問診除了按診斷的一般原則收集年齡、職業、工種等一般情;況及以往病史的內容外,還需結合骨傷科的特點,重點詢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:

 

一、主訴問患者主要症狀及發病時間。

主訴是促使患者前來就醫的原因,可以提示病變的性質。骨傷科患者的主訴主要有疼痛、畸形(包括錯位、攣縮、腫物)、運動功能障礙三個方面。主訴應簡明扼要。

 

二、傷勢問受傷的部位,受傷的經過,受傷後有否暈厥,暈厥持續的時間,以及醒後再昏迷和急救治療的措施等。

 

三、受傷的時間問損傷發生時間的長短。突然受傷,為急性;逐漸形成,常屬慢性勞損。

 

四、受傷時的原因和體位如跌僕、閃挫、扭捩、墮墜等,以及詢問暴力的性質、方向、強度及暴力持續作用的時間,損傷時患者所處的體位、情緒等。如傷時正在彎腰勞動則損傷易發生在腰部;傷時是在高空作業,忽然由高墜落,足跟著地,則損傷可能發生在足跟、下肢、脊柱或顱腦等。

 

五、傷處問損傷發生的部位和局部的症狀,包括創口情況、污染情況、出血多少及活動對傷處所產生的影響等。

 

六、疼痛詳細詢問疼痛的部位、時間、性質、範圍等。疼痛是持續性或是間歇性,疼痛的範圍是在擴大、縮小或是局限固定不移,有無遊走痛,有無放射痛,放射到何處;各種不同的動作(負重、咳嗽、噴嚏等)對疼痛有無影響,與氣候變化有無關係;休息及白晝、黑夜時疼痛程度有無改變等。

 

七、肢體功能如有功能障礙,應問發生的時間。一般骨折、脫位後活動功能多立即喪失;傷筋的活動受限隨著腫脹而逐步加重。

 

八、過去史過去的健康狀況與現在的疾病常有密切的關係,應詳細詢問有無結核史、外傷史、血液病史、腫瘤病史等。

 

九、家庭及個人生活史問家庭成員或經常接觸的人有無慢性傳染性疾病,如結核等疾病。個人生活史方面應詢問患者所從事的職業或工種年限、工作條件,以及個人嗜好等。對婦女要詢問月經、妊娠、哺乳史等。

 

十、醫治經過及其他詢問當時的診斷、治療經過和效果,以及目前存在的問題,以便全面掌握病情的變化,分析已作過的處理是否妥當,從而決定應當採取何種治療措施。

 

經筋問診要確知受傷的方向性,掌握住方向性可以更明確的掌握力學的轉換,在調整時可更精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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