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普濟方》(明•周王、朱橚撰)西元1406年 |
卷二: |
手足三陰、三陽表裏支干配合: |
(系晝夜百刻十二時定體圖說) |
手太陰肺經﹝LU﹞。配手陽明大腸經﹝LI﹞。相為表裏。 立手為上。手太陰肺經﹝LU﹞五穴為陰穴,從大陽穴。 從大指次指內側角起。商陽﹝LI01﹞,二間﹝LI02﹞,三間﹝LI03﹞,合谷﹝LI04﹞,陽谿﹝LI05﹞,曲池﹝LI11﹞。 大腸屬金。在支為卯。在干為庚。此之謂陰陽表裏。支干配合也。 |
手厥陰心包絡經﹝PC﹞。配手少陽三焦經﹝SJ﹞。相為表裏。 立手為中。 手厥陰心包絡經﹝PC﹞五穴為陰穴, 從中指之端起。中衝﹝PC09﹞,勞宮﹝PC08﹞,大陵﹝PC07﹞,間使﹝PC05﹞,曲澤﹝PC03﹞。 心為巳,在干為乙。 手少陽三焦經﹝SJ﹞六穴為陽穴。 從小指之端去爪甲角起。 關衝﹝SJ01﹞,液門﹝SJ02﹞,中渚﹝SJ03﹞,陽池﹝SJ04﹞,支溝﹝SJ06﹞,天井﹝SJ10﹞。 三焦屬火。在支為寅,在干為甲。此之謂陰陽表裏支干配合也。 |
手少陰心經﹝HT﹞。配手太陽小腸經。相為表裏。 立手為下。 手少陰心經﹝HT﹞五穴為陰穴。 從小指內側角起。少衝﹝HT09﹞,少府﹝HT08﹞,神門﹝HT07﹞,靈道﹝HT04﹞,少海﹝HT03﹞。 心屬火。在支為午。在干為丁。 手太陽小腸經﹝SI﹞六穴為陽穴。 從小指之端。去爪甲分起。 少澤﹝SI01﹞,前谷﹝SI02﹞,後谿﹝SI03﹞,腕骨﹝SI04﹞,陽谷﹝SI05﹞,小海﹝SI08﹞。 小腸屬火。在支為辰。在干為丙。此之謂陰陽表裏支干配合也。 |
足厥陰肝經﹝LR﹞。配足少陽膽經﹝GB﹞。相為表裏。 足厥陰肝經﹝LR﹞。上內踝八寸。交出太陰之後。 此所謂交經。 五穴為陰穴。 從足大指端大敦﹝LR01﹞起。行間﹝LR02﹞,太衝﹝LR03﹞,中封﹝LR04﹞,曲泉﹝LR08﹞。 肝屬木。在支為亥。在干為乙。 |
足少陽膽經﹝GB﹞六穴為陽穴。 從小指次指之端起。竅陰﹝GB44﹞,俠谿﹝GB43﹞,臨泣﹝GB41﹞,丘墟﹝GB40﹞,陽輔﹝GB38﹞,陽陵泉﹝GB34﹞。 膽屬木。在支為申。在干為甲。此之謂陰陽表裏支干配合也。 |
足太陰脾經﹝SP﹞。配足陽明胃經﹝ST﹞。相為表裏。 足太陰脾經﹝SP﹞。卻交入厥陰之前五穴為陰穴。 從大指內側端起。隱白﹝SP01﹞,大都﹝SP02﹞,太白﹝SP03﹞,商丘﹝SP05﹞,陰陵泉﹝SP09﹞。 脾屬土。在支為丑。在干為己。 足陽明胃經﹝ST﹞六穴為陽穴。 從足大指次指之端起。厲兌﹝ST45﹞,內庭﹝ST44﹞,陷谷﹝ST43﹞、衝陽﹝ST42﹞,解谿﹝ST41﹞,三裏﹝ST36﹞。 胃屬土。在支為酉。在干為戊。此之謂陰陽表裏支干相配合也。 |
足少陰腎經﹝KI﹞。配足太陽膀胱經﹝BL﹞。相為表裏。 足少陰腎經﹝KI﹞五穴為陰穴。 從足心陷中起。湧泉﹝KI01﹞,然谷﹝KI02﹞,太谿﹝KI03﹞,復溜﹝KI07﹞,陰谷﹝KI10﹞。 腎屬水。在支為子。在干為癸。 足太陽膀胱經﹝BL﹞六穴為陽穴。 從小指外側起。至陰﹝BL67﹞,通谷﹝KI20﹞,束骨﹝BL65﹞京骨﹝BL64﹞,昆侖﹝BL60﹞,委中﹝BL40﹞。 膀胱屬水。在支為戌。在干為壬。此之謂陰陽表裏支干相配合也。 此手足三陰、三陽。十二經。六十六穴。 井、滎、腧、經、合。 配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。經絡流注。或交或正。 表、裏、內、外。支干配合。 諸家鍼經圖說。分析講解。故從而述其大概。質之于先生。而證之力所不逮。理所未同。複被教誨指訣。謹得泮然冰釋。沛然川決。胸臆有學問。幸不致自相矛盾。 凡刺孔穴。各有所據經絡。究所系疾證。日辰禁忌。虛實補瀉。不可不察。深明經絡之分。孔穴所在。如此者,百無一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