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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血證論》(清•唐容川撰) |
卷三: |
血痣﹝nevus_anemicus﹞: |
血痣﹝nevus_anemicus﹞初起。其形如痣。漸大如豆。觸破時長流血水。此由肝經怒火。鬱血凝聚而成。內服丹梔逍遙散。及涼血地黃湯。 |
觸破流血者,用花蕊石散糝之。血止後。用田螺散枯其本痣。另用生肌藥收口。未觸破。未流血者。古無治法。 吾擬用虻蟲為末。薑醋調搽。鬱金、三棱磨醋搽。真琥珀擦熱。每日數次。內服之藥如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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