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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忌:
用藥之法,如執權衡,若大勢已退,仍用悍懦之藥,為誅伐無過,失《內經》之旨矣,如敗毒散。
有表症者宜之,多則損氣,流氣飲,氣結胸滿者宜之,多則敗血,內補十宣散,在冬月可助內托之功,能移深居淺,然燥榮瀉衛之藥太多。
在夏月及虛之甚者,勿用,五香散,腫瘍時用之,似有暢達之理,潰瘍時用之,則犯重虛之戒,護心散,能解丹石之毒,若不因此及老年病深症憊者,禁用,柳酥等丸,皆有砒、硇之輩,乃取汗之峻劑也。
治初起寒熱拘急疼痛脈沉細者,為毒氣內陷也。
宜用,若身熱脈洪及已潰者,禁與,玉樞丹,為下毒之藥,無取膿之功,而體虛者已成者,勿用。
垣云:一經受病,止責其一經,不可干擾餘經,如流氣飲通行十二經,則諸經皆為所損矣,禁之。永康堂整體保健(張辰奕)【Y.C.T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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