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血證論》(清•唐容川撰) |
卷六: |
遺精﹝Seminal_emission﹞: |
世謂上吐血﹝haematemesis﹞。下遺精﹝Seminal_emission﹞。其病不治。謂其上逆下竭。立見消耗也。然病此者:但未沉久。猶可圖治。 蓋遺精﹝Seminal_emission﹞失血。雖是兩病。其實一而已矣。精者腎中陽氣所化。乃天一所生之癸水也。 女子十四。則癸水至於胞中﹝uterine﹞。而衝任兩脈即通。將心火所化之血。轉輸入胞。與癸水交合。水從血化。是為月信﹝menstruation﹞。 男子十六。則癸水亦至於胞中﹝uterine﹞。而衝任兩脈。亦輸血入胞。與癸水合。血從水化。是謂之精。胞者精之舍。即血之室也。 吐衄者:是胞中﹝uterine﹞血分之病。遺精者﹝Seminal_emission﹞。是胞中﹝uterine﹞水分之病。血與水。上下內外。 皆相濟而行。 吾已言之屢矣。 故病血者:未嘗不病水。 病水者:亦未嘗不病血也。是以吐血﹝haematemesis﹞。多兼痰飲﹝phlegm_and_fluid_retention﹞。血亦變水腫﹝edema﹞。 淋秘﹝dysuric_stranguria﹞亦有下鮮血者:以血與水原相倚伏耳。 精者水之所化。遺精者﹝Seminal_emission﹞。水病也。而又吐衄。是血亦病也。 先吐血﹝haematemesis﹞而後遺精﹝Seminal_emission﹞。是血病。累及于水。 先遺精﹝Seminal_emission﹞而後吐血﹝haematemesis﹞。是水病累及於血。 治法:無論先後。 總以治肝為主。胞宮乃肝之所司。精與血。 皆藏於此。 治血者必治胞。治精者亦必治胞。胞為肝所司。故皆以治肝為主。 肝寄相火﹝ministerial_fire﹞。氣主疏泄。火熾氣盛。則上吐血﹝haematemesis﹞而下遺精﹝Seminal_emission﹞。 地骨皮散,加柴胡、胡黃連、知母、黃柏、牡蠣、龍骨、茯苓、蒲黃、血餘治之。 丹梔逍遙散,加阿膠龍骨牡蠣蒲黃以平之。 吐血﹝haematemesis﹞甚而遺精﹝Seminal_emission﹞輕者:以治吐血﹝haematemesis﹞為主。生地黃散,加金櫻子、牡蠣治之。 遺精﹝Seminal_emission﹞甚而吐血﹝haematemesis﹞輕者:以遺精﹝Seminal_emission﹞為主。地黃湯,加血餘、龍骨、牡蠣治之。 |
仲景治遺精﹝Seminal_emission﹞。有用天雄附子法。腎氣不納。心火不下交於腎。有用肉桂法。皆陽虛之證也。 若失血家。則多是火遺。即心腎不交﹝disharmony_between_heart_and_kidney﹞。亦是水不濟火﹝water_failing_to_help_fire﹞。其為夢遺﹝dream_emission﹞。十之八九。 蓋肝經火旺。則魂不內守。恍惚﹝abstraction﹞有見。亦有無夢而遺。仍屬相火﹝ministerial_fire﹞之甚者:火甚則神不清。是以昏沉迷悶。不覺精之走失。 比較有夢而遺者:其火更甚。毋得誤認為陽虛之證也。大補陰丸,加生棗仁、牡蠣、龍骨、茯神治之。 若氣不攝精者:其人必見虛寒之狀。不徒以有夢無夢為別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