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瘡賦: |
夫金瘡者,木乃春之權,金乃秋之令。 春則萬物發生,故曰春,屬震,以為東方甲木之氣。 秋則萬木凋零,故曰金,屬兌,以為西方庚金之氣也。 金瘡者,乃刀斧劍刃之所傷,故曰金瘡。 其色所喜淡紅色者,萬無一失。 所患紫紅色者,百不一生。 金瘡屬金,主人肺。 患金瘡者,則忌咳嗽、嘔噦、翻胃之症。 亦宜避風為要,蓋風屬巽木。 如風入瘡口,肺金反克而成破傷風,以致瘡口浮腫潰斑穢爛,故名曰破傷風。 變生餘症,甚至不救。 須知有治宜辨瘡口淺深,脈之虛實,告凶見矣。 最喜者胃氣益旺,飲食如常。 脾胃屬土,胃氣旺則元氣壯,氣血生。 金瘡亦宜戒怒遠色,怒則瘡口迸裂變生胬肉,欲則瘡口腐爛以損新肌。 凡治金瘡用敷口之藥,所主乳、沒、血竭、靈蓋、乳石之類,自始至終不可不用此藥。 用之則生肌止痛活血,金生無虞。 凡服湯藥必以助胃補血為主,以為金瘡之大意,金瘡雖有變易,各有治法。 居於邊隘,偶為刀箭所傷,非得聖藥,安能治耶。 |
《虎鈴經》曰:人為兵器所傷,出血者必甚渴,即不與水飲,所食之物,旋毛在膺須乾食,食肥膩之物無所妨害,貴解渴而已,不可過多飲粥,則血沸出,人必死矣。 →【膺〔广月〕:音,ㄧㄥ。意:胸。 所忌者有八: 一曰喜笑,二曰嗔怒,三曰大言,四曰勞力,五曰妄想,六曰熱羹,七曰飲酒,八曰鹹酸。 此八者犯之,鮮有不患者矣。 夫金瘡不可治者有九: 曰傷腦,曰傷天倉,曰傷臂中跳脈,曰傷大腸、小腸,曰傷五臟,此九者皆死處。 又有金瘡不可治者四焉: 曰腦髓出,曰腦破而咽喉沸聲,兩目直視,曰痛不在處者,此皆傷經,曰出血不止,前赤後黑,或自肌肉腐臭、寒冷、堅實,其瘡難愈。 除此之外,複論其脈,脈虛細者生,數實者死。 沉小者生,浮大者死。 其所傷在陽處,血過度而脈微緩,忽略慢醫,此疾必死。 |
夫折傷者為被物所傷於身體,或刀斧或墜險地或為跌撲傷筋。 骨損皮破肉遂致傷身,有血出不止者,有瘀血停積於臟腑結而不散者治之。 不早則有入腸攻心之患,不可勝言。 凡遇前症,當視所傷輕重,如未破而內傷者有瘀血停積,先宜逐去瘀血,然後和血止痛。 若肌肉裂破流血過多者,宜調血養氣兼補胃為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