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流氣飲十宣散 七十一

 夫氣血凝滯。多因營衛之氣弱。不能運散。豈可複用流氣飲以益其虛。況各經氣血多少。

 心包絡、膀胱、小腸、肝經,多血少氣。

 三焦、膽、腎、心、脾、肺,少血多氣。

 人年四十以上,陰血日衰。若於血少經分而病癰腫,或脈症不足。當以補接為主。

 

 


 

 丹溪曰:腫瘍內外皆壅。宜托裏表散為主。乃補氣血藥而加之以行散之劑。非專攻之謂或者腫痛甚。煩躁脈大。其辛熱之劑。不但腫瘍不可用。雖潰瘍亦不可用也。

 

 凡患者須分經絡、血氣、地部遠近、年歲老幼、稟氣虛實。及七情所感、時令所宜而治之。常見以流氣、十宣散二藥。概治結腫之症。以致取敗者多矣!

 

 大抵症有主末。治有權宜。治其主則末病自退。用其權則不拘於時。泥于守常。必致危甚。況雜用攻劑。動擾各經。

 

 故丹溪云:凡瘡發於一經,只當求責本經。不可干擾餘經是也。永康堂整體保健(張辰奕)【Y.C.T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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