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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針灸大成》卷十: |
初生調護 |
斷臍: |
斷臍不可用刀剪,須隔單衣咬斷,後將暖氣呵七遍,纏結所留臍帶,令至兒足附上,當留六寸,長則傷肌,短則中寒,令兒肚中不調,或成內吊。 若先斷後浴,恐水入臍中﹝RN08﹞,令兒腹痛﹝bellyache﹞。 斷訖,連臍帶中多有蟲者,宜急剔去,不然,蟲自入腹成疾。 斷臍之後,宜用熱艾厚裹,包用白綿。 若浴兒將水入臍中﹝RN08﹞,或尿在裙包之內,濕氣傷臍;或解脫裙包,為風冷邪氣所侵,皆令兒臍腫,多啼不乳,即成臍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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