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榮衛色脈參應之法:

夫天地之道,曰陰與陽;陰陽在人,曰血與氣。

 蓋血者榮也,氣者衛也;榮者榮于中,衛於外。

 所以榮行脈中,衛行脈外;脈者,血氣之先也。

 血非脈則焉能榮於中?

 氣非脈則焉能衛於外?

 二者相資而行,內則通於五臟六腑、十二經絡;外則濡於九竅四肢、百節萬毛。

 晝夜循行,如環無端,以成其度。

 會於寸口,變見於脈。

 故曰氣血者,人之神也;脈者,氣血之神也。

 所以治病之始,五決為紀。

 蓋五決者,五臟色之與脈,當相參應。

 故曰能合色脈,可以萬全也。

 凡此不精,雖聰惠辯博,亦不足委也。

永康堂整體保健【Y.C.T】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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