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榮衛色脈參應之法: |
夫天地之道,曰陰與陽;陰陽在人,曰血與氣。 蓋血者榮也,氣者衛也;榮者榮于中,衛於外。 所以榮行脈中,衛行脈外;脈者,血氣之先也。 血非脈則焉能榮於中? 氣非脈則焉能衛於外? 二者相資而行,內則通於五臟六腑、十二經絡;外則濡於九竅四肢、百節萬毛。 晝夜循行,如環無端,以成其度。 會於寸口,變見於脈。 故曰氣血者,人之神也;脈者,氣血之神也。 所以治病之始,五決為紀。 蓋五決者,五臟色之與脈,當相參應。 故曰能合色脈,可以萬全也。 凡此不精,雖聰惠辯博,亦不足委也。 |
永康堂整體保健【Y.C.T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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