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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驗輕重傷訣: |
一看眼,凡內傷積有瘀血,白睛必有紅筋,筋多瘀血多,筋少瘀少。 若眼珠動運有神氣者,可治,否則難治。 |
二看手指甲,以我手大指押病者指甲上,一放開血色即還原者,可治。 若遲緩還原,或烏色或紫色者不治。 |
三看陽道,不縮及有小便者可治,否則難治。 |
四看足指,與看手指甲同一法。 |
五看腳底,紅色者易治,黃色難治,五色全犯者不治。 |
六看脈息,若胃氣和平者易治,六脈浮數兼有外感也,難治。 六脈微絕,胃氣將盡者,不治。 |
永康堂整體保健【Y.C.T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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