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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針灸大成》卷十:

 附辯(《醫統》):

或問:『《銅人》、《千金》等書空穴多,《十四經發揮》所載空穴少,如風市﹝GB31﹞、督俞﹝BL16﹞、金津﹝EX-HN12﹞,玉液﹝EX-HN13﹞等,彼有此無,不同何也?』

 曰:『《十四經發揮》據《素問》骨空篇論及王注,若《銅人》、《千金》等皆偏書,非黃歧正經也。』

或問:『睛明﹝BL01﹞、迎香﹝LI20﹞、承泣﹝ST01﹞、絲竹空﹝SJ23﹞,皆禁灸何也?』

 曰:『四穴近目,目畏火,故禁灸也。以是推之,則知睛明﹝BL01﹞不可灸,王注誤矣。』

或問:『用針渾是瀉而無補,古人用之,所以導氣,治之以有餘之病也。

 今人鮮用之,或知其無補而不用歟?

 抑元氣稟賦之薄而不用歟?

 或斫喪之多而用針無益歟?

 抑不善用而不用歟?』

 《經》曰:『陽不足者溫之以氣,精不足者補之以味。

 針乃砭石所制,即無氣,又無味,破皮損肉,發竅於身,氣皆從竅出矣,何得為補?』

 《經》曰:『氣血陰陽俱不足,勿取以針,和以甘藥,是也。』

 又曰:『

 形氣不足,病氣不足,此陰陽皆不足也,不可刺之;

 刺之重竭其氣,老者絕滅,壯者不復矣。

 若此謂者,皆是有瀉而無補也。』

或問:『病有在氣分者,有在血分者,不知針家,亦分氣與血否?』

 曰:『

 氣分、血分之病,針家亦所當知。

 病在氣分,遊行不定;病在血分,沉著不移。

 以積塊言之,腹中或上或下,或有或無者,是氣分也;

 或在兩脇,或在心下,或在臍上下左右,一定不移,以漸而長者,是血分也。

 以病風言之,或左手移於右手,右足移于左足,移動不常者,氣分也;

 或常在左足,或偏在右手,著而不走者,血分也。

 凡病莫不皆然。

 須知

 在氣分者,上有病,下取之,下有病,上取之;在左取右,在右取左。

 在血分者,隨其血之所在,應病取之。

 苟或血病瀉氣,氣病瀉血,是謂誅伐無過,咎將誰歸!』

或問:『今醫用針,動輒以袖複手,暗行指法,謂其法之神秘,弗輕示人,惟恐盜取其法者,不知果何法耶?』

曰:『《金針賦》十四法,與夫青龍擺尾等法,可謂已盡之矣;舍此而求他法之神秘,吾未之信也。今若此者,不過過為詭妄,以欺人耳。縱為至巧,殆必神亦不佑,針亦不靈也。奚足尚哉!』

或問:『有醫置針於穴,略不加意,或談笑,或飲酒,半餉之間,又將針拈幾拈,令呼幾呼,仍複登筵以飲,然後起針﹝withdrawing_needle﹞,果能愈病否乎?』

 曰:『經云:「凡刺之真,必先治神。」

 又云:「手動若務,針耀而勻,靜意視義,觀適之變。」

 又云:「如臨深淵,手如握虎,神無營於眾物。」

 又云:「如侍所貴,不知日暮。」凡此數說,敬乎怠乎?

 若談笑飲酒,不敬孰甚,安能愈病哉?

 業醫者,當深長思矣!』

經筋醫理探源(永康堂‧張老師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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