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、推拿醫師應經過正規的培訓,不僅要有熟練的推拿手法技能,還要掌握中醫基礎理論、經絡腧穴,西醫的解剖、生理、病理學等。

 

治療前應審症求因、辨証辨病,全面瞭解患者的病情,排除推拿禁忌証。推拿過程中,要隨時觀察和詢問患者的反應,適時地調整手法與用力的關系,做到均勻柔和、持久有力。

 

對老人、兒童應掌握適宜的刺激量,真正做到使患者不知其苦。急性軟組織損傷,局部疼痛腫脹較甚,瘀血甚者,應選擇遠端穴位進行推拿操作,待病情緩解後,再行局部操作。

 

推拿者手要保持清潔,指甲要每天修剪。冬季要保持溫暖,要堅持使用介質(加滑石粉等),防止損傷患者的皮膚。推拿中應全神貫注。對於飽餐後、大量飲酒後、暴怒後、大運動量後的患者,一般不予立即治療。推拿的一個療程以1015次為宜,療程間需休息23日。

 


 

二、推拿醫師在操作時必須選擇適當的體位。

在進行胸部、腹部、腰背部、四肢操作時均可自然站立位,兩腿呈丁字步或呈弓步;在推拿治療頭面部、頸部、肩及上肢部、胸腹部、下肢部及小兒疾病時,可採取坐姿。

 

三、患者須採取適當的體位以配合治療。

治療頭面部、胸腹部、下肢前側部疾病時,患者取仰臥位,即面部向上,雙上肢置於身體兩側,雙下肢自然伸直;上肢置於面部下方或體側;治療脅部、髖部疾病時,患者取側臥位,雙下肢自然屈曲,或下面腿伸直,上面腿屈曲,下面上肢屈肘約90°,上面上肢自然伸直置於體側或撐於體前床面;治療頭面部、頸部、肩及上背部、腰部,也可以指導患者取端坐位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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