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血證論》(清•唐容川撰)

 卷六:

【附】抱兒癆論﹝consumption_of_pregnancy﹞:

世謂婦人有胎。復得咳嗽﹝cough﹞、發熱﹝fever﹞、骨蒸﹝bone_steaming﹞。或吐血﹝haematemesis﹞。

 或夢交:名為抱兒癆﹝consumption_of_pregnancy﹞。其胎不能孕滿十月。或七八月。或五六月。胎便萎墮。兒不長成。其每坐產之後。不得盈月。定然廢命。

 古書不見名論。俗醫又無治法。世皆以死證目之。而死者果相接踵。良可哀也。

 夫婦人懷孕﹝pregnancy﹞。其氣血既結養胞胎。又加以病。再耗其氣血。一身之氣血無多。那堪兩件消耗。是以其胎不能長養。而母被胎困。又受病侵。雙斧伐枯樹。不死何待。顧其受命之重。誠如所云。而果得治法。何難起死回生哉?

 吾妻病此。親手調治。竟得保全。始知抱兒癆﹝consumption_of_pregnancy﹞之所以不起者,失治之咎耳。

 夫婦人血和。然後有子。血病於是胎病﹝Intrauterine_disease﹞。治之之法。

 總視其證。有時以安胎為主。胎安則母自安。有時以治病為主。病去則胎自固。據其見證。照病用藥。自無不愈者也。大旨此病。世皆謂為極虛之證。而不知此病。多是實邪。何以言之?

 蓋人身除腸胃中。

 皆不可有物塞礙。是以針砭刺穴。停住片時。即能堵塞其氣。況胎乃塊然一大物。塞於下部。則氣實而喘。氣逆而嘔。氣盛而為火。

 皆以其壅塞故也。

夫人之懷孕﹝pregnancy﹞。不啻藏珍。而胎之病患。

 有如積塊﹝accumulation_lump﹞。是以懷孕﹝pregnancy﹞之脈。沉分搏指。亦與下焦積塊﹝accumulation_lump﹞之脈相似。

 第積塊﹝accumulation_lump﹞攻而通之。則實邪去而人安。胎則無攻通之法。是以不便施治。然有逆實之證。亦須消息。以補兼攻。斯不至留病為患。

 蓋必擺脫一切拘禁。而後可救。

 皆不能救之死證。

《內經》云:有故無殞也。則知不拘禁例。一意治病。為安胎最上之法。

 故抱兒癆﹝consumption_of_pregnancy﹞。吐血﹝haematemesis﹞逆滿。不須顧胎。直宜涼血泄瘀。丹皮、桃仁。

 所以不忌。瘀血﹝blood_stasis﹞既去。則不壅熱。去舊生新。胎反得新血之養。

若氣逆火甚。非尋常杏仁、枳殼、枯芩等藥所能治者,酒炒大黃。亦間可用。

 又凡此病。

 皆胎氣﹝fetal_qi﹞壅於下部。反而上熏肺金。直當其氣。

 治抱兒癆﹝consumption_of_pregnancy﹞以保養肺金。為第一要法。清燥救肺湯。紫菀散主之。

 痰凝氣阻。咳逆﹝cough_and_counterflow﹞不休者:豁痰丸治之。

 水飲﹝water-rheum﹞衝肺。肺脹﹝Lung_distention﹞、咳嗽﹝cough﹞。

不得臥息者:葶藶大棗瀉肺湯主之。桔梗甯肺湯。補瀉﹝Supplementation_and_draining﹞兼行。保和湯。多補少瀉。

 皆宜酌用。

此病發於胞中﹝uterine﹞。其本在下。

 清理肺金。不過治標之法耳。然胎在下部。

 既不能攻治其本。則不得不重治其標。保助肺金。以敵病氣。雖病氣上熏。亦無礙也。且肺為華蓋。位雖居上。而通調水道。下輸膀胱。又主制節。下達大腸。肺調則大腸不滯。氣得從大腸而泄。則胎雖阻之。而上熏之勢。亦稍殺矣。肺調則小水通利。氣得從小水而泄。則胞中﹝uterine﹞之氣。亦得從小水泄下。

 蓋膀胱者:胞之室。膀胱暢。則胞氣可借之得舒。而上熏之勢。亦少殺矣。

若大便燥結者:急宜用清燥救肺湯,加火麻仁、白芍、肉蓯蓉、枳殼、厚朴、當歸治之。

若小便不利者﹝Dysuria﹞。急宜用清燥救肺湯,加草梢、生地、木通、防己、知母、桑皮治之。

 且小便出膀胱。屬太陽經。主皮毛。大便出大腸。屬陽明經。主肌肉。二經調達。則肌肉皮毛之氣。

 皆清理而不滯。自不發寒蒸熱矣。第皮毛肌肉之屬氣分者:既可以免。而腠理之熱。

屬血分者:並不關於二經。人身腠理之氣。乃三焦所司。

 三焦屬相火﹝ministerial_fire﹞。內寄於肝膽。而下藏於胞室。今胞室既為胎所占。則相火﹝ministerial_fire﹞上壅而為嘔吐﹝vomiting﹞。

 失血者往往而然。相火﹝ministerial_fire﹞之氣。循經外達。壅於腠理。則生寒熱。甚則骨蒸﹝bone_steaming﹞。推原其故。以胞室為胎所占。

 相火﹝ministerial_fire﹞不得任意遊行。是以壅遏。此時不能奪去其胎。只得清泄胞中﹝uterine﹞之氣。使相火﹝ministerial_fire﹞有所泄。斯不與大壅耳。

 宜四物湯,加黃柏、知母、赤茯苓、澤瀉、山萸肉、甘草梢、肉蓯蓉。此是治胞室。以滋相火﹝ministerial_fire﹞之本也。

外用:小柴胡湯。以和其腠理。

 蒸熱之甚者:可用清骨散以瀉之。此是治少陽。以清相火﹝ministerial_fire﹞之標也。是時胞宮不便重治。只合多清少陽。以重治其標。即不全愈。而亦殺其病氣矣。

 如欲胞室腠理。面面兼治。則宜四物湯。合柴胡清骨散治之。

 夫抱兒癆﹝consumption_of_pregnancy﹞之病。根雖在胞。而其受病。則在於肺。惟其肺金津虛。無以轉輸於下。是以胞中﹝uterine﹞之水。

 皆得泛上而為病。無論咳熱諸證。

 總宜大滋其肺。使肺津得調。肺氣得降。則胞中﹝uterine﹞之水火。雖欲上逆。而亦不為害。救肺湯。紫菀散。太平丸。保和湯。人參清肺湯。阿膠瀉白散。可常服之。

 第胞宮之水火上逆。則病見肺。而水火之實。又實根於腎中。胞宮之相火﹝ministerial_fire﹞。腎中之陽也。胞宮之陰水﹝yin_edema﹞。天癸之水也。須極力滋補其腎。使水化則不為痰。陰足則不動火。

 此為正本清源之治。

腎中陰虛。而火動者:則水結為痰。為咳為腫。為淋閉骨蒸﹝bone_steaming﹞。地黃湯,加杏仁、五味子、麥冬、桑皮、黃柏、知母以清之。

 腎中陽虛不化水者:則水停為飲。為咳為腫。為淋閉。清穀﹝clear-food﹞不化。

 宜地黃湯,加故紙、杜仲、艾葉、附片、台烏藥、沉香、木通以溫其陽。

若腎中痰火上逆之至。喘咳不止。胎亦上逼。

 照上用六味地黃湯,加龍骨、牡蠣、鐘乳石、牛膝、半夏、五味子、麥門冬、川貝母治之。

此墜降之藥。

各書俱云墮胎﹝Miscarriage﹞。然無病之胎。固忌此等。今既有腎氣逆上之病。高者抑之。有病受墜而下之。乃適當其胎之正位。胎反其位。而不上逼。何墮之有?

 至於氣逆之極。發動吐血﹝haematemesis﹞。嘔咳呃噦﹝Dry_Vomiting﹞。諸般上逆之證。

 宜降氣者:枳殼、厚朴、葶藶子、檳榔。任量而施。

 宜降火者:酒大黃、胡黃連、知母、黃柏、龍膽草。隨宜取用。亦所不妨。

 況乎胎中吐血﹝haematemesis﹞。多原素有瘀血﹝blood_stasis﹞阻滯。胎氣﹝fetal_qi﹞兩不相容。是以動血。欲去瘀血﹝blood_stasis﹞。

 凡桃仁、丹皮、五靈脂、紅花、延胡索等。

 皆宜用之。若徒守拘禁。與養癰成患無異。

 醫者果能破除俗見。而參透其所以然。于治抱兒癆﹝consumption_of_pregnancy﹞。何難起死回生哉?

又曰:用藥雖不必徒守拘禁。然亦須審病。中病而止。勿毫無顧忌。而不知輕重也。慎之。

產母之所以系胎者:帶脈也。帶脈解則胎墜矣。若見腰痛﹝Lumbar_Pain﹞之證。

 則早用當歸、白術、熟地、淮山藥、杜仲、故紙、山萸肉、龜膠、黃柏、黃芪、知母、菟絲子、甘枸杞、續斷、雲茯苓治之。其餘帶脈治法。

 詳經血﹝menstrual_blood﹞產血門。

 產母既病抱兒癆﹝consumption_of_pregnancy﹞。困憊之極。胎不能保。則亦無須存胎。

 但以安保產母為急。歸芎湯,加人參、糯米、苧根、阿膠。聽其安可也。墮亦可也。胎既下後。但照正產。按法治之。去瘀生新。自無不愈。

再按:抱兒癆﹝consumption_of_pregnancy﹞。產前已大虛耗。一旦產後。必見危險之證。較之尋常正產。更宜預防﹝Prevention﹞。一汗出﹝sweating﹞不止。獨參湯救之。

浮熱脈大者:加附子。以引陽入陰。此雖胎前常病。火燥而至是。陽氣欲脫。不得仍照火燥治法。四物湯,加炮薑。亦是從陰引陽之法。

 皆可審用。

一喘促﹝hasty_panting﹞為氣脫之候。參附湯,加五味沉香治之。

一血崩﹝flooding﹞為血脫﹝blood_depletion﹞之候。歸脾湯,加血餘灰、棕灰、海螵蛸、魚膠治之。

亦有怒動肝火。而血崩者﹝flooding﹞:歸脾湯,加柴胡、梔子治之。此三危證。

正產有之。病抱兒癆者﹝consumption_of_pregnancy﹞:在所必有。

醫家病家。皆宜預防﹝Prevention﹞。

夫胎前屬實熱。產後屬虛寒。平人大抵然也。

 至於病抱兒癆者﹝consumption_of_pregnancy﹞:胎前之病。無一非熱。

 至於產後。則不盡虛寒。

 蓋胎前已病陰虛。而產後去血過多。其陰愈虛。發熱﹝fever﹞發咳。尤屬痿燥之極。

若徒守產後宜溫補之說。鮮不促命。

 宜左歸飲。加阿膠、天花粉、百部、人參、麥門冬、玉竹、五味子治之。

骨蒸﹝bone_steaming﹞咳逆者﹝cough_and_counterflow﹞:團魚丸﹝turtle_pills﹞治之。

陰虛火動。挾水飲﹝water-rheum﹞而上干者:四物湯。合二陳湯。再加柴胡、黃芩、薑汁、竹瀝、竺黃、南星、金箔、牛黃治之。

其餘雜證。均照產科治法。自無不愈。

 茲所論者:乃抱兒癆﹝consumption_of_pregnancy﹞。產後之治法。與正產略異。然亦第舉其端。尚待醫士擴而充之。

一凡治抱兒癆﹝consumption_of_pregnancy﹞。必先熟吾書中。經血﹝menstrual_blood﹞胎血產血諸門。而於各女科。又參酌。庶克有濟。

一凡抱兒癆﹝consumption_of_pregnancy﹞。須在初病時。即行調治。治或未愈。而用藥不錯。庶幾產後可以治癒。

 如不知治法。則產後必亡。醫家病家。兩宜慎之。

以上所論抱兒癆﹝consumption_of_pregnancy﹞治法。已具大略。而內中又或加外感。則雖照血家感冒﹝common_cold﹞之法。加減治之。或加內傷。

 則雖照血證﹝blood_syndrome﹞、飲食諸法。加減治之。

 或添怒氣而病增。則宜照怒復條內所用諸藥治之。

 或加房勞﹝sexual_taxation﹞而病劇。則宜照房勞復條內所用諸藥治之。

 法外有法。難以筆傳。

經筋醫理探源(永康堂‧張老師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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