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血證論》(清•唐容川撰)

 卷六:

 勞復﹝taxation_relapse﹞:

 (怒復)。

靜則氣平而生陰。動則氣躁而生陽。煩熱喘咳。隨之而作。

失血病。因勞動而復發者:十之五六。亟宜調息瞑目。以收斂浮動之氣。使陰生陽秘。而血乃不復動矣。

 人參固本湯,加蒲黃蘇木治之。

 煩熱甚者:宜用地骨皮散,加炒梔子蒲黃。

 喘咳甚者,宜人參清肺湯治之。或三才湯,加五味子、雲茯苓、沉香、甘草。清燥救肺湯亦治之。

 血復止後。多飲獨參湯。熟睡以息之。

怒復者:怒氣傷肝。相火﹝ministerial_fire﹞暴發。而血因奮興。

 當歸蘆薈丸以瀉之。龍膽瀉肝湯以清之。丹梔逍遙散以和之。小柴胡湯,加牡蠣青皮以抑之。

 血潮不止者:瀉心湯,加當歸、白芍、沉香、香附子、降真香以止之。

 十灰散。用香附子、檳榔、童便醋調服以止之。

去血過多。則陰愈傷。陽愈亢。怒氣愈不能平。

 宜當歸、人參、沉香、香附子、生地黃、五味子。以大補之。少與之食。以消息之。

 總之。失血之人。戒勞更能戒怒。醫學考辨。有戒怒詩云。病家誤。戒忿怒。忿怒無非些小故。血隨氣上不循經。猶如輕車就熟路。

 吾臨血證﹝blood_syndrome﹞多矣。每有十劑之功。敗於一怒。病家自誤。醫士徒勞。堪發一歎。

經筋醫理探源(永康堂‧張老師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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