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血證論》(清•唐容川撰) |
凡例: |
一、血證﹝blood_syndrome﹞自古絕少名論。 故是書條分縷析。務求精詳。間有煩文冗字。意取明顯。故不刪削。 |
一、時賢論及血證﹝blood_syndrome﹞。率多影響。是書獨從內難仲景探源而出。發揮盡致。 實補唐以下醫書之所不逮。故除引經之外。余無採錄。亦間有一二暗合者。皆系偶同。並非掠美。識者鑒之。 |
一、是書分別門類。 眉目極清。即不知醫者。臨時查閱。無不了然。最便世用之書。 |
一、是書議論多由心得。然其發明處。要皆實事實理。有憑有驗。 或從古聖引伸。或從西法參得。信而有征之說也。並非杜撰可比。 |
一、是書單為血證﹝blood_syndrome﹞說法。 與雜證不同。幸勿執彼例此。亦幸勿以此議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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