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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金瘡賦:

夫金瘡者,木乃春之權,金乃秋之令。

 春則萬物發生,故曰春,屬震,以為東方甲木之氣。

 秋則萬木凋零,故曰金,屬兌,以為西方庚金之氣也。

 金瘡者,乃刀斧劍刃之所傷,故曰金瘡。

 其色所喜淡紅色者,萬無一失。

 所患紫紅色者,百不一生。

 金瘡屬金,主人肺。

 患金瘡者,則忌咳嗽、嘔噦、翻胃之症。

 亦宜避風為要,蓋風屬巽木。

 如風入瘡口,肺金反克而成破傷風,以致瘡口浮腫潰穢爛,故名曰破傷風。

 變生餘症,甚至不救。

 須知有治宜辨瘡口淺深,脈之虛實,告凶見矣。

 最喜者胃氣益旺,飲食如常。

 脾胃屬土,胃氣旺則元氣壯,氣血生。

 金瘡亦宜戒怒遠色,怒則瘡口迸裂變生胬肉,欲則瘡口腐爛以損新肌。

 凡治金瘡用敷口之藥,所主乳、沒、血竭、靈蓋、乳石之類,自始至終不可不用此藥。

 用之則生肌止痛活血,金生無虞。

 凡服湯藥必以助胃補血為主,以為金瘡之大意,金瘡雖有變易,各有治法。

 居於邊隘,偶為刀箭所傷,非得聖藥,安能治耶。

《虎鈴經》曰:人為兵器所傷,出血者必甚渴,即不與水飲,所食之物,旋毛在須乾食,食肥膩之物無所妨害,貴解渴而已,不可過多飲粥,則血沸出,人必死矣。

→【膺〔广月〕:音,ㄧㄥ。意:胸。

 所忌者有八:

  一曰喜笑,二曰嗔怒,三曰大言,四曰勞力,五曰妄想,六曰熱羹,七曰飲酒,八曰鹹酸。

 此八者犯之,鮮有不患者矣。

 夫金瘡不可治者有九:

  曰傷腦,曰傷天倉,曰傷臂中跳脈,曰傷大腸、小腸,曰傷五臟,此九者皆死處。

 又有金瘡不可治者四焉:

  曰腦髓出,曰腦破而咽喉沸聲,兩目直視,曰痛不在處者,此皆傷經,曰出血不止,前赤後黑,或自肌肉腐臭、寒冷、堅實,其瘡難愈。

 除此之外,複論其脈,脈虛細者生,數實者死。

 沉小者生,浮大者死。

 其所傷在陽處,血過度而脈微緩,忽略慢醫,此疾必死。

夫折傷者為被物所傷於身體,或刀斧或墜險地或為跌撲傷筋。

 骨損皮破肉遂致傷身,有血出不止者,有瘀血停積於臟腑結而不散者治之。

 不早則有入腸攻心之患,不可勝言。

 凡遇前症,當視所傷輕重,如未破而內傷者有瘀血停積,先宜逐去瘀血,然後和血止痛。

 若肌肉裂破流血過多者,宜調血養氣兼補胃為主。

經筋醫理探源(永康堂‧張老師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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