鍼烙瘡腫法:

夫瘡疽之疾,證候不一;鍼烙之法,實非小端。

 蓋有淺有深,有遲有速,宜與不宜,不辨。

 蓋疽腫皮厚口小腫多,膿水出不快者,宜用鍼烙。

 如有未成膿以前,不可以諸藥貼漬救療,以待自消;久入不消,內潰成膿,即當棄藥,從其鍼烙,當用火鍼,如似火箸磨令頭尖如棗核樣圓滿,用燈焰燒須臾,作熱數,油燒令赤,於瘡頭近下烙之,一烙不透,即須再烙,令透,要在膿水易出,不假按抑。

 近代良醫,倉卒之際,但以金銀鐵鋌,其樣如鍼者,可通用之,實在泄其毒也;或只以木炭熟火猛燒通赤,蘸油烙之尤妙。

 烙後實者撚髮為,虛者以紙為,於上醮藥、之,上以帛攤溫熱緛粘膏藥貼之,常令滋潤,勿令燥也。

夫瘡疽既作,毒熱聚攻蝕其膏膜肌肉腐爛,若不鍼烙,毒氣無從而解,膿淤無從而泄,過時不烙,反攻其內,內既消散,欲望其生,豈可得乎?

 嗟乎!

 此疾鍼烙取瘥,實為當理,然忌太早,亦忌稍遲。

 嘗見工不審其證淺深,妄施鍼烙之法,或瘡深鍼淺烙,毒氣不得泄,以致內潰;或瘡淺烙深,誤傷良肉,筋骨腐爛,或抑擦掀動,加益煩痛;或鍼之不當,別處作頭,或即時無膿,經久方潰,遂使痛中加痛,真氣轉傷。

 詳其所由,不遇良醫也。

 以此推之,凡用醫者,不可不擇,縱常醫療之得痊者幸矣!

永康堂整體保健【Y.C.T】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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