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於暴力作用而引起人體內部氣血、臟腑、經絡遭受損傷而致功能紊亂的病症,統稱為內傷。凡暴力引起損傷,導致氣血、臟腑、經絡功能紊亂,並出現相應徵象者,稱為損傷內證。一般講內傷必然引起相應內證,而內證並非全由內傷引起,外傷同樣可以引起相應內證。「內傷」出自華佗的《華氏中藏經‧論診雜病必死候》,其中有「病墜損,內傷」的論述。

 

骨傷科內傷與內科內傷不同。七情、六慾、勞倦等所引起的內傷沒有外力損傷的病史,骨傷科內傷必須具有外力損傷的病史。

 

一、內傷病因

內傷的病因無非是內因與外因兩個方面,對骨傷科來講主要是外來暴力的傷害。人體對於外來各種損害因素的反應,有一定的規律,但由於人體的生理特點等因素的不同,內傷的程度甚至種類可相應不同。

 

(一)外因:指外界作用於人體的致傷因素,·如外來暴力與強力負重。

1、突然外來暴力侵犯人體:如跌僕、毆打、墜落等。

2、強力負重:由於負重或用力超過人體本身的負擔能力,強力忍受而導致內傷。

 

(二)內因:

指從內部影響人體的致傷因素,如患者的年齡、體質、局部解剖結構等。年老體弱、氣血虛衰、骨萎筋弛者,稍受外力侵襲即易發生內傷,局部解剖結構薄弱或解剖組織原有病變者亦易致傷。

 


 

二、內傷分類:

內傷亦稱內損。根據不同的病理機制,可分為傷氣血、傷臟腑、傷經絡等不同類型,臨床上以傷氣、傷血者多見。

 

(一)傷氣:

損傷後氣機運行失常,主要有氣滯、氣閉、氣脫、氣虛、氣逆之分。

 

1、氣滯:指損傷後氣機不利,滯於局部而產生疼痛等各種症狀。

 

2、氣閉:多指因驟然損傷而使氣機閉塞不通,神明失司,人事不省。

 

3、氣逆:損傷後氣機升降失和而逆犯肝胃、肺金。

 

4、氣虛:損傷耗及正氣,或損傷日久,正氣虛衰。

 

5、氣脫:多指因驟然損傷,正氣耗竭而脫之重證。

 

(二)傷血:傷血主要可分為瘀血、出血、血熱及血虛、血脫。

1、瘀血:傷後離經之血,滯留體內,瘀積不散而成瘀血停滯。

 

2、出血:傷後有較大的血脈破裂,血溢脈外,較速而猛;或雖皮肉未破,但體內血逆妄行,經諸竅溢出體外,如吐血、咳血、衄血、便血、尿血等,亦可有大量內出血蓄積於胸腔、腹腔、顱內等處。

 

3、血熱:傷後離經之血瘀滯壅遏積聚,鬱而發熱,或汙濁之物染觸傷口而致外邪侵入機體,可產生發熱。

 

4、血虛:主要指損傷出血或瘀血過多引起的血虛之證。

 

5、血脫:多指因驟然損傷,血出量多且不止,而出現血脫的危證。

 

(三)氣血兩傷:

傷氣、傷血的證候兼見,往往痛腫並見。氣血兩傷臨床較多見,不過兩者常有所偏重。

 

(四)傷臟腑:

傷臟腑即內臟損傷。按發生部位之不同又可分為頭部內傷、胸脅內傷、腹部內傷,一般以臟腑有器質性損傷的內傷較為嚴重。也有將不同部位之臟腑損傷分為開放性和閉合性兩類。

 

(五)傷經絡:經絡為氣血的通道,傷後可出現相應的症狀。

 

此外,根據受傷的時間,又可分為新傷與宿傷(陳傷、舊傷)兩種:

 

1、新傷:凡受傷未超過2周者,無論傷情如何,均屬新傷。

 

2、宿傷:受傷2周以上者,大部由於新傷失治日久不癒,或癒後隔一段時間又復發者。

 

根據受傷的過翠與外力作用的性質分為急性與慢性兩種:

 

1、急性損傷:由於突然產生的暴力引起的損傷。

 

2、慢性勞損:由於勞動或工作過程中,體位不當,外力經年累月作用於人體所致的病變。

 

根據受傷的程度不同還可分為輕傷與重傷。

 

三、辨證要點:

(一)全身症狀:

內傷後由於氣滯血瘀,氣機失暢,可有神疲納呆,夜寐不安,便秘,舌紫暗或有瘀斑,脈浮弦等表現。若瘀血停聚,積瘀化熱,常有口渴、口苦、心煩,便秘、尿赤、煩躁不安等症狀,脈浮數或弦緊,舌質紅,苔黃厚膩。嚴重內傷者可出現面色蒼白,肢體厥冷,出冷汗,口渴,尿量減少,血壓下降,脈搏微細或消失,煩躁或神志淡漠等休克現象。

 


 

(二)局部症狀:

1、一般症狀:

疼痛、腫脹、瘀斑及功能障礙是內傷較普遍的症狀,因臨床多氣血俱傷,所以腫痛往往並見,僅有所偏重而已。

 

(1)疼痛:傷後患處絡脈受損,氣機凝滯,阻塞經絡,不通則痛,因此出現不同程度的疼痛。

 

(2)腫脹瘀斑:傷後患處絡脈損傷,營血離經,或瘀滯於皮膚腠理,或溢於皮下而出現腫脹瘀斑。

 

(3)功能障礙:由於損傷後氣血阻滯引起劇烈疼痛,肌肉反射性痙攣以及組織器官的損害,可引起肢體或軀幹發生不同程度的功能障礙。

 

2、特殊症狀:不同臟腑受傷可各有相關的特殊症狀,即使是同一臟腑受傷,因損傷的部位不同,也可出現一些不同特殊症狀,這對於辨證診斷有重要的意義。例如顱底骨折可出現眼周圍遲發性瘀斑、鼻孔出血或外耳道出血,以及腦脊液外漏等。硬膜外血腫常有中間清醒期。多根多處的肋骨骨折可見反常呼吸。胸部內傷導致氣胸、血胸時,常出現氣逆、喘咳、咯血,甚者鼻翼煽動、紫紺乃至休克。腹腔內臟破裂時常見固定性壓痛、反跳痛與腹肌緊張。腎臟損傷時可見血尿等。

 

內傷出現某些特殊症狀,多見於急重症,應及時作出定位診斷,並積極採取搶救措施。

 

四、內傷的辨證論治:

內傷的辨證方法很多,最常用的是氣血辨證方法,氣血辨證是指導內傷診治的關鍵。

 

(一)傷氣:

傷氣主要是氣機因損傷而運行失常,可分為氣滯、氣閉、氣逆、氣虛、氣脫等,其中氣閉、氣脫是危象,必須積極搶救,以免氣絕而不可複生。

 

1、氣滯:傷後氣機運行不暢,其痛多無定處,且範圍較廣,無明顯壓痛點,脈沉。治宜理氣止痛,可用復原通氣散加減。

 

2、氣閉:多見於顱腦損傷,亦可由氣滯甚者逐漸發展而成。臨床表現為暈厥、神志昏迷、噁心嘔吐,甚至牙關緊閉、四肢抽搐,脈細數。治宜通閉開竅,可用蘇合香丸或蘇氣湯。

 

3、氣逆:氣機升降失和,逆於肝胃,則見脅肋及中脘疼痛,脹悶不思飲食,噯氣呃逆,若犯肺金,則令喘咳。逆於肝胃者,宜疏肝理氣,逍遙散合二陳湯。逆犯肺金者,宜降氣平喘,蘇子降氣湯加減治之。

 

4、氣虛:多見損傷日久,正氣虛衰;或素體欠健,化源不足。臨床表現為疼痛綿綿,頭昏目眩,少氣懶言,脈虛細無力。宜用補氣法,可用四君子湯為主治療。

 

5、氣脫:多為危急之重證。表現傷後突然神色頹變,面色蒼白,口唇發紺,目光無神,汗出肢冷,呼吸微弱,舌質淡,脈細數。當急扶正氣,常用獨參湯、參附湯,對損傷大出血致氣隨血脫者,宜益氣補血與止血並用,常合用當歸補血湯,且常用輸血和輸液,並對症止血。

 

(二)傷血:

因損傷致血行之道不得宣通,或血液不能循經流注。可分為瘀血、出血、血虛等,這是損傷最常見且最重要的證候。

 

1、瘀血:指內傷離經之血停積於皮下、肌膜之間,或蓄積於臟腑、體腔之內,一時不能消散,即成瘀血,臨床表現為肌表腫痛青紫,疼痛部位固定,咳嗆及轉側時疼痛顯著。治宜活血化瘀為主,可選用復原活血湯或活血止痛湯。

 

2、出血:指內傷後離經之血溢出,向體外溢出者為外出血,如創口出血、吐血、衄血、咳血、尿血、便血等;向胸腔、腹腔等體腔大量溢出者為內出血。若出血多而未予及時止血,即有氣隨血脫的危險,故出血者應注意急救。

 


 

3、血虛:損傷出血或瘀血過多,或素體虛衰,久治不癒,營養不足等均可引起血虛。臨床表現為面色蒼白,頭暈目眩,失眠多夢,心悸氣短,手足麻木,舌淡苔白,脈虛細無力。治宜補血為先,可選用四物湯、當歸補血湯等。·

 

4、血熱:瘀多聚久,鬱而生熱,為瘀血熱。宜在活血化瘀的湯藥中酌加清熱涼血的藥物,如犀角地黃湯等。

 

5、血脫:驟然損傷,血出量多且不止,有血脫的危險,故出血者應注意急救。當補血、輸血、止血同時並用。

 

(三)氣血兩傷:

氣血兩傷,往往有所偏重。如偏於傷氣,則以氣滯、氣閉或氣虛為主,兼見血證;若偏於傷血,則以瘀血、出血或血虛為主,兼見氣機阻滯之證。氣滯血瘀者,治宜理氣活血。常用以活血化瘀為主的方劑有復原湯、活血止痛湯;行氣為主的柴胡疏肝散、復原通氣散;行氣與活血並重的膈下逐瘀湯、順氣活血湯等。若氣血兩虧者,宜調養氣血,可選用八珍湯、十全大補湯等。

 

臟腑內傷的辨證論治:因內傷臟腑的不同而差異較大,因此在分部論傷中另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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